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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清远支队2018年度采购营产营具项目澄清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8-07-13 16:15: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项目名称: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清远支队2018年度采购营产营具项目

项目编号:GDHC2018013

 

一、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潘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763-3373700

 

二、原公告名称及地址时间等:

首次公告日期:2018年07月10日

本次变更日期:2018年07月13日

原公告项目名称: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清远支队2018年度采购营产营具项目

原公告地址:http://www.ccgp.gov.cn/cggg/dfgg/gkzb/201807/t20180710_10252158.htm

 

三、更正事项、内容: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清远支队2018年度采购营产营具项目澄清公告

(项目编号:GDHC2018013采购单位内部存档编号:XM-2018-1954-A003)

  • 国鼎和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于2018710日在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招标代理公司网站(www.gdzb.com)上提交的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清远支队2018年度采购营产营具项目(项目编号:GDHC2018013)(采购单位内部存档编号:XM-2018-1954-A003)(公开招标)采购公告,因根据实际情况原因,现将原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部分内容作如下澄清:

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函”“一、投标邀请函”中“6.3 提供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证明表(证明表内容须包含人员姓名、单位参保险种等内容),或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原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网站打印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证明内容须包含社会保险登记证号、查验授权码、核查网址、有效期、专用章等);【参保时间须为20164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

现修改为:“6.3 提供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证明表(证明表内容须包含人员姓名、单位参保险种等内容),或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原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网站打印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证明内容须包含社会保险登记证号、查验授权码、核查网址、有效期、专用章等);【参保时间须为20184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

其他内容不变。

二、投标(响应)截止时间:20187311500

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清远支队

联 系 人:孔先生

联系电话:0763-3376518-33535

联系地址:广东省清远市新城23号区

(二)招标代理机构:国鼎和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先生

联系电话:0763-3373700

联系地址:清远市清城区人民三路三十号碧水康桥花园五号楼11层09号

(三)项目联系人:潘先生

联系电话:0763-3373700

特此公告。

                                      发布人:国鼎和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8713

 

四、其它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清远支队

采购单位地址:广东省清远市新城23号区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孔先生、0763-3376518-33535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国鼎和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清远市清城区人民三路三十号碧水康桥花园五号楼11层09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潘先生,0763-3373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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