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桥东区2018年气代煤电代煤改造入围项目更正公告
项目名称:邢台市桥东区2018年气代煤电代煤改造入围项目
项目编号:LDZ2018-091
一、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海静
项目联系电话:0319-3298806
二、原公告名称及地址时间等:
首次公告日期:2018年07月04日
本次变更日期:2018年07月05日
原公告项目名称:邢台市桥东区2018年气代煤电代煤改造入围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原公告地址:河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邢台市桥东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三、更正事项、内容:
竞争性磋商文件(一标段)、供应商资格要求(二标段)、二标段文件获取时间
一、原竞争性磋商文件(一标段)原 第四章 评标标准和方法中附表3:评分标准的 B技术部分第一项内容:空气源热泵性能评价(12分)(提供名义工况制热量10.8KW以上检测报告,根据检测报告数值进行评审)。
更正为:热风型空气源热泵性能评价(12分)(提供“3KW≤低温制热量<4KW”和 “4KW≤低温制热量<5KW”设备的检测报告,根据检测报告数值进行评审)
二、原供应商资格要求(二标段)为: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竞标人须为独立法人资格的设备生产商;
3、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包含与本次招标相应的经营范围)、开户许可证;
4、竞标人所投产品须具备国家强制性CCC认证;
5、竞标人应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必须从项目所在地或公司注册地的检察机关开具,且竞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6、竞标人须提供《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企业单位登录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不允许投标;
7、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更正供应商资格要求(二标段)为: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竞标人须为独立法人资格的设备生产商;
3、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包含与本次招标相应的经营范围)、开户许可证;
4、竞标人应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必须从项目所在地或公司注册地的检察机关开具,且竞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5、竞标人须提供《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企业单位登录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不允许投标;
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原二标段文件获取时间为:2018年7月4日至 2018年7月10日
更正二标段文件获取时间为:2018年7月5日至 2018年7月11日
四、原磋商文件(二标段)中所有涉及到国家强制性CCC认证的内容去掉。
五、其他内容如有不一致或相矛盾的,以本次变更后的文件为准。
四、其它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邢台市桥东区城乡规划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采购单位地址:邢台市中兴东大街30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崔江岩 0319-3231008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河北立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邢台市泉南东大街紫晶天域观邸1号楼1单元901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刘海静 0319-32988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