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齐齐哈尔市支队武警齐齐哈尔支队2018年油料采购项目(三次)更正公告
项目名称:武警齐齐哈尔支队2018年油料采购项目(三次)
项目编号:ZKCG-18008
一、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经理
项目联系电话:0452-8977668
二、原公告名称及地址时间等:
首次公告日期:2018年07月03日
本次变更日期:2018年07月05日
原公告项目名称: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齐齐哈尔市支队武警齐齐哈尔支队2018年油料采购项目(三次)公告
原公告地址:发布公告的媒介:本项目公告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
三、更正事项、内容:
变更内容:开标时间;开标地点;招标文件中供应商须知前附表需加入第29条保证金
(一)、本项目的开标时间变更为2018年7月11日9时,开标地点变更为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齐齐哈尔市检察院培训中心2楼)开标大厅。
(二)、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电汇或投标保函(必须由投标人从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基本账户将保证金电汇或转账至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齐齐哈尔分公司企业账户,且投标保证金的付款单位与投标单位的名称必须一致,并需在备注中标明所投项目名称及标段号)
账户: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齐齐哈尔分公司
账号:22040120005000365
开户行: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齐齐哈尔兴海支行
2、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18年7月10日 15:00时前
3、各投标单位汇款后,应经常查询本企业开户银行投标保证金是否存在退汇的情况。
4、投标保证金到账以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专用账户收到款项为准,投标单位开标现场应持转帐汇款凭证原件以供开标现场检验;
5、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招标人将在书面合同签订后5日内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6、投标保证金的金额:2万元整
7、保证金回执单放入投标文件中并作为资格审查的一部分。
注:已发布的招标公告中凡涉及以上内容的,以本补充通知发布的内容为准。
特此通知
四、其它补充事宜:
此更正公告与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齐齐哈尔市支队武警齐齐哈尔支队2018年油料采购项目(三次)公告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齐齐哈尔市支队
采购单位地址: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齐齐哈尔市支队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杨警官18603628910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齐齐哈尔市建华区兴海花园9#1-101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李经理0452-89776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