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国家税务局2018-2019年购买社会服务资格采购项目澄清/更正公告
项目名称:汕尾市国家税务局2018-2019年购买社会服务资格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PZCY201803G101
一、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660-3333133
二、原公告名称及地址时间等:
首次公告日期:2018年05月23日
本次变更日期:2018年05月25日
原公告项目名称:汕尾市国家税务局2018-2019年购买社会服务资格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原公告地址:http://www.ccgp.gov.cn/cggg/dfgg/gkzb/201805/t20180523_9971504.htm
三、更正事项、内容:
1、原招标文件“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五、供应商资格要求”的“6.包组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会计师事务所或税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证书;”
更正为
“6.包组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或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证书;”
2、原招标文件“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五、供应商资格要求”的“供应商须携带加盖公章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会计师事务所或税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证书(包组1供应商须提供)、法人证明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现场购买招标文件。(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外其余证件原件现场备查)”
更正为
“供应商须携带加盖公章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或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证书复印件(包组1供应商须提供)、法人证明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现场购买招标文件。(以上资料一式二份,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外其余证件原件现场备查)”
3、原招标文件“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的“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8年5月24日至2018年5月30日期间(08:30-12:00,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汕尾采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汕尾市城区黄金海岸金海湾32栋1601号)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更正为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8年5月24日至2018年6月1日期间(08:30-12:00,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汕尾采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汕尾市城区黄金海岸金海湾32栋1601号)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原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包组1综合评审表”的“
6 | 服务便利性 | 15 | 投标供应商在项目实施所在地设有固定服务机构得10分,投标人在项目实施所在省设有固定服务机构得6分,其他不得分。(固定服务机构认定:提供税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复印件)。 |
...... |
”
更正为
“
6 | 服务便利性 | 15 | 投标供应商在项目实施所在地设有固定服务机构得10分,投标人在项目实施所在省设有固定服务机构得6分,其他不得分。(固定服务机构认定: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或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证书复印件)。 |
...... |
”
5、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6月13日14时00分
6、招标文件和招标公告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原招标文件和招标公告与本公告有矛盾的地方,以本公告为准。其他内容不变。
四、其它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汕尾市国家税务局
采购单位地址:汕尾市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郑先生、魏先生:13502341688、13502360831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汕尾采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汕尾市城区黄金海岸金海湾32栋1601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陈先生0660-3333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