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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孝河综合管廊及相关道路排水工程PPP项目资格预审文件》澄清回复

作者: 发布于:2018-05-25 17:52: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项目名称:黄孝河综合管廊及相关道路排水工程PPP项目

项目编号:HBT-14180024-181067

 

一、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亚文

项目联系电话:027-83350800

 

二、原公告名称及地址时间等:

首次公告日期:2018年05月15日

本次变更日期:2018年05月25日

原公告项目名称:武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黄孝河综合管廊及相关道路排水工程PPP项目

原公告地址:湖北省政府采购网和武汉政府采购网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三、更正事项、内容:

《黄孝河综合管廊及相关道路排水工程PPP项目

资格预审文件》澄清回复

项目编号:HBT-14180024-181067

各投标申请人:

应投标申请人对《黄孝河综合管廊及相关道路排水工程PPP项目资格预审文件》的澄清要求,现逐条回复如下,并按回复对《黄孝河综合管廊及相关道路排水工程PPP项目资格预审文件》作相应变更。

  1. P6第3.3条要求的“检查机关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请问是否可以附在P40第6部分其他资料的“5、申请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项下?

答:可以。

  1. P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3.3.2的其他原件一套(原件可不密封提交)与P41原件提交要求不符,请问以哪一处要求为准?

答:以P41原件提交要求为准,原件密封提交。

  1. P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4.1.2封套必须加盖单位公章,请问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是否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公章即可?

答:封套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公章即可。

  1. P12第3.2.7条“项目经理简历表”的要求与P35“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5.5.2项目经理简历表”后附注要求所附资料不一致,(1)请问以哪一处为准?(2)若以联合体形式申请的,提供的复印件是否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公章?

答:(1)两处要求提供的资料不冲突,提供资料以P12第3.2.7条“项目经理简历表”的要求为准,正本提供扫描件,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2)若以联合体形式申请的,提供的扫描件和复印件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公章。

  1. P12第3.2.8条“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的要求与P3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5.5.3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后附注的要求所附资料不一致,(1)请问以哪一处要求为准?(2)若以联合体形式申请的,提供的复印件是否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公章?

答:(1)两处要求提供的资料不冲突,提供资料以P12第3.2.8条“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的要求为准,正本提供扫描件,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2)若以联合体形式申请的,提供的扫描件和复印件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公章。

  1. P16~P17在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的2.3评分标准中,请问评审项目“施工类业绩”、“PPP项目业绩”、“运维类业绩”是否可以重复使用同一项目并分别计算得分?

答:可以重复使用同一项目并分别计算得分,按评分标准评审。

  1. P17在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的2.3评分标准中,评审项目“运维类业绩”要求的“若提供上述业绩运维时间超过1年的”。请问是否以提供运维协议或含运维任务的相关合同签订的日期为准开始计算运维时间?

答:以运维协议或含运维任务的相关合同的约定内容为准。

  1. P21目录中“5.4类似业绩”与P30“5.4业绩”标题内容不一致,目录中“5.5项目经理简历表、5.6技术负责人简历表”与P34“5.5项目主要负责人情况”标题内容不一致,目录中“5.7商业信誉情况”与P37“附件1:资格预审申请人声明函”前无“5.7商业信誉情况”标题内容,请问以哪一处要求为准?

答:P21目录5申请人基本情况修改为:

5申请人基本情况

5.1 申请人基本情况表

5.2 近三年财务状况表

5.3 筹资能力

5.4 业绩

5.5 项目主要负责人情况

9.P33“5.4.4类似业绩获奖情况”表格中未体现获奖证书查询渠道,请问是否可以在表格最后一列增加“查询渠道”一栏?

答:按照P33表格下方的说明“资格预审申请人应根据申请人资格条件和评分标准的要求填写本表并附相关证明材料;”执行,作为证明材料附后。

10.在P34“5.5.1项目总负责人”、P35“5.5.2项目经理简历表”、P36“5.5.3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中,请问是否可以在表格最后增加一行“备注”栏,用于未在项目上任职的,说明现在负责的工作内容?

答:取消P34“5.5.1项目总负责人”、P35“5.5.2项目经理简历表”、P36“5.5.3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中的注:2、目前未在具体项目上任职的,请在备注栏说明现在负责工作内容。

11.P34“5.5.1项目总负责人”注中要求应“附有效的身份证、职称证以及其它相关证书……”,请问“其它相关证书”是指什么证书?

答:指学历证、执业资格证。

12.P37附件1:资格预审申请人声明函中“我单位 项目 的资格预审申请……”,请问是否修改为“我单位 (项目名称) 的资格预审申请……”?

答:不作修改,此处可填写为“我单位参加 黄孝河综合管廊及相关道路排水工程PPP项目的资格预审申请……”。

13.P39附件3:政府采购诚信承诺书中“我公司(申请人名称)已详细阅读了项目(项目编号)的资格预审文件”,请问是否应修改为“我公司(申请人名称)已详细阅读了(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资格预审文件”?

答:修改为“我公司(申请人名称)已详细阅读了(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资格预审文件”。

14.P42“资格原件核查表”中要求提供业绩获奖情况原件,与P17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2.3评分标准的评审项目“业绩获奖情况”中要求“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及获奖证书查询渠道”不一致。请问是否只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获奖证书查询渠道和查询主要信息网页截图即可;不需要提供业绩获奖情况原件,并删除“资格原件核查表”中“业绩获奖情况”一栏内容?

答:以评分标准为准,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及获奖证书查询渠道,应有最近一个月(截止资格预审文件提交时间截止前)查询主要信息结果的网页截图;不需要提供业绩获奖情况原件,并删除“资格原件核查表”中“业绩获奖情况”一栏内容。

15.P42“资格原件核查表”中未要求提供银行资信证明原件,与P18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2.3评分标准的需提供的证明材料“信用等级”中要求提供“2.银行资信证明原件(有效期内)”不一致。请问是否不需要提供银行资信证明原件?

答:按评分标准要求提供,在P42“资格原件核查表”中“其他”栏中自行填报。

16.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预审的,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第2条规定。请问:(1)除“4.联合体协议书”外,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中需要联合体各成员分别提供的资料(5.1申请人基本情况表、5.2近三年财务状况表、5.3筹资能力、附件1资格预审申请人声明函、附件2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附件3政府采购诚信承诺书)落款“申请人”处填写联合体各成员名称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和附件复印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其余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的落款“申请人”处是否只需填写联合体牵头人的名称并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公章?(2)除“4.联合体协议书”外,所有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的落款“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处的签字是否均由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答:(1)可以,资格预审文件明确要求各方须盖章的除外。(2)除“4.联合体协议书”外,还有5.1申请人基本情况表、5.2近三年财务状况表、5.3筹资能力、附件1资格预审申请人声明函、附件2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附件3政府采购诚信承诺书需由联合体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其他文件可由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以联合体形式参加资格预审的,如果联合体各成员分别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均授权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则除“4.联合体协议书”外,所有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的落款“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处的签字均可由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1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需要提供正本壹份,副本肆份。请问副本是否为正本签字盖章后的复印件?

答:副本可为正本签字盖章后的复印件。

18.请问电子文件壹份(U盘)是否可以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密封在一个包封内

答:电子文件壹份(U盘)可以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正副本分开或一起密封包装,按P13“4.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密封和标识”执行。

19.资格预审文件中要求提供的协议、合同文件等业绩证明材料是附全本扫描件,或是仅需附显示主要内容的相关页?

答:投标申请人按资格预审文件要求自行考虑。

20.申请人资格要求中未对投标人、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的业绩作资格条件要求,请问在评审时业绩是否不作为资格审查的条件和标准,仅作为评分的依据?

答:按资格预审文件执行。资格条件要求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一章资格预审公告3.申请人(即社会资本方)资格要求。

武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5月24日

 

四、其它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武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采购单位地址:武汉市江汉区常青路 45 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联系人: 杨亚文;联系电话:027-83350800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8号兴业银行大厦五层 5029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张婳 178071422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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