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西坞街道办事处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西坞街道办事处国库集中支付定点代理、清算银行服务项目的补充公告
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西坞街道办事处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西坞街道办事处国库集中支付定点代理、清算银行服务项目的补充公告 | |||||
公告次数:2 | |||||
发布日期:2017-11-14 | |||||
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西坞街道办事处对国库集中支付定点代理、清算银行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有资质和能力的供应商前来投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编号:FHZFCG(2017)113D; 二、采购预算价(最高限价):无 三、采购内容
注:代理服务期限:二年 (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文件在采购公告附件中自行下载) 四、采购文件公告期:2017年11月14日至2017年11月20日五个工作日。 五、合格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提供下列材料: ①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②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资料; ③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④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⑤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三)供应商特定条件: 1、持有效的《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或《金融机构营业许可证》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 2、在宁波市奉化区辖区内有办理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业务需求的网点。 3、资信状况优良,经营业绩良好,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最近两年内无重大事故发生,银行监管部门对其机构营业监管有良好的记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六、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0000元整 。投标保证金须从供应商的基本账户转出以非现金方式交纳,形式:单位网银、转账支票、银行汇票或汇兑。 账户名:宁波市奉化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64010122000743127 开户银行名称:宁波银行奉化支行营业部 电话、传真:0574—88589092 在2017年12月4日下午16时前须足额缴纳(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并在汇款信息或转账支票中注明项目名称。 注:▲投标保证金按规定时间到账,超时的作无效标处理。 七、投标时间:投标文件接收起始时间为开标前半小时,截止时间:2017年12月6日14时00分止;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奉化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二(奉化区大成东路277号裙楼4楼)。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300 元,在开标现场收取。 八、开标时间:2017年12月6日14 时00 分; 开标地点:奉化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二(奉化区大成东路277号裙楼4楼)。 九、其他事项: 1、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信息在“宁波政府采购http://www.nbzfcg.cn”、“奉化政府采购网http://cgw.fh.gov.cn”及“宁波市奉化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fhggzy.gov.cn/”上公布,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有义务在采购活动期间浏览上述三个网站,公布信息视同送达所有潜在供应商,不再采用其它方式传达相关信息,若因未能及时了解到上述网站上发布的相关信息而导致的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2、相关内容须知:《奉化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规范》、《奉化区公共资源交易现场管理相关规定》http://www.fhggzy.gov.cn。 3、供应商须在宁波政府采购网(http://www.nbzfcg.cn/)上完成供应商注册工作。 十、联系人 采购单位: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西坞街道办事处 联系电话:13989345922 地 址:宁波市奉化区西坞南路89号 联系人:宋亚琴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74-88513998 地 址:奉化区西环路3幢1号3楼 联系人: 邹先生 采购中心:宁波市奉化区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电话:0574-88589815 地 址:宁波市奉化区大成东路277号裙楼四楼 联系人:杨女士
2017年11月14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