鄄城县苏氏祠堂维修保护工程项目变更公告
鄄城县苏氏祠堂维修保护工程项目变更公告
一、项目名称:鄄城县苏氏祠堂维修保护工程项目
二、项目编号:HGHZ20171002
三、首次公告日期: 2017年10月 26日
四、投标(响应)截止日期:2017年11月15日上午9时00分
五、变更内容:
1、原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中的第七项“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中的报名时间及携带资料:
报名时间:2017年10月 26 日- 11月01号(法定节假日及周六周日除外),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持以下资格证件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红色)的复印件2份进行报名”的第4、第5项:
(4)拟派项目经理的由国家文物局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证书聘用单位应与投标单位一致);
(5)拟派项目经理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现变更为:
报名时间:2017年10月 27日- 11月02号(法定节假日及周六周日除外),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持以下资格证件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红色)的复印件2份进行报名”:
(4)拟派项目经理的由国家文物局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证书聘用单位应与投标单位一致)、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及近三个月在本单位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2、原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中的第八项
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1月15日上午9点00分前
开标时间:2017年11月15日上午9点00分
开标地点:鄄城县住建局交易中心五楼会议室(鄄城县古泉路136号)
现变更为:
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1月17日上午9点00分前
开标时间:2017年11月17日上午9点00分
开标地点:鄄城县住建局交易中心五楼会议室(鄄城县古泉路136号)
3、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须知”中的“投标须知前附表”
2.2.2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 | 时间:2017年11月15日上午 9 时 00 分 地点:鄄城县住建局交易中心五楼会议室(鄄城县古泉路136号 | |
3.4.1 | 投标保证金 | 谈判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17年11月14日16 时00分。 | |
5.1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时间:2017年11月15日上午 9 时 0 分整 地点:鄄城县住建局交易中心五楼会议室(鄄城县古泉路136号 | |
10.2 | 投标单位代表出席投标会提供的证件及资料(原件) | ||
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按时参加投标会,并在招标单位按投标程序进行点名时,投标人必须于投标截止前与投标文件一起递交资格审查资料至招标代理机构以供资格审查。递交资格审查资料含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 、项目经理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证书聘用单位应与投标单位一致)、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若法人不到场还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信用中国”网站截图及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范围: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由投标单位自行查询)等原件。以上资料逾期提交者不予接受。如不能提供原件需提供由发证机关或其对应的(地)市级及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证件原件携带不全或证件审查不合格者按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人必须保证提供以上资料的完整性及真实性,如发现有造假证件由投标人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
现变更为:
2.2.2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 | 时间:2017年11月17日上午 9 时 00 分 地点:鄄城县住建局交易中心五楼会议室(鄄城县古泉路136号 | |
3.4.1 | 投标保证金 |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17年11月16日16 时00分前。 | |
5.1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时间:2017年11月17日上午 9 时 00 分整 地点:鄄城县住建局交易中心五楼会议室(鄄城县古泉路136号 | |
10.2 | 投标单位代表出席投标会提供的证件及资料(原件) | ||
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按时参加投标会,并在招标单位按投标程序进行点名时,投标人必须于投标截止前与投标文件一起递交资格审查资料至招标代理机构以供资格审查。递交资格审查资料含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 、项目经理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证书聘用单位应与投标单位一致)、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及近三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若法人不到场还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信用中国”网站截图及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范围: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由投标单位自行查询)等原件。以上资料逾期提交者不予接受。如不能提供原件需提供由发证机关或其对应的(地)市级及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证件原件携带不全或证件审查不合格者按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人必须保证提供以上资料的完整性及真实性,如发现有造假证件由投标人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
4、原招标文件第17页“参加开标会议需携带的资料”中的第4、第5项
(4)拟派项目经理的由国家文物局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证书聘用单位应与投标单位一致);
(5)拟派本项目项目经理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现变更为:
(4)拟派项目经理的由国家文物局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证书聘用单位应与投标单位一致)、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及近三个月在本单位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六、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鄄城县文物管理所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瀚广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省菏泽市鄄城县 地 址:菏泽市太原路永泰大厦1008室
联 系 人:路馆长 联 系 人:赵芳
电 话: 13326201850 电 话:0530-5168611,18854048981
2017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