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溪县官桥医院信息系统标前更正公告
1、原公告项目名 称:安溪县官桥医院信息系统
2、原公告项目编号:[350524]JL[GK]2017016
3、首次公告日期:2017-10-24
4、更正(补充)事项及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 三、商务条件6.验收方式数据表”内容进行了修改:
验收期次 | 验收期次说明 |
1 | 验收标准:投标人所提供的设备必须是制造厂家生产原包装设备。所有设备按厂家设备验收标准(符合国家或行业或地方标准)、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等有关内容进行验收。投标人提供设备的制造标准及技术规范等有关资料必须符合中国相应有关标准、规范要求。验收程序: a.验收步骤: 第一步:出厂检验。中标人需提供货物、安装材料、工具、软件包和文件的发货清单和计划,发货计划应经采购人认可后实施。中标人负责所提供产品的出厂检验,保证产品原产 地和技术指标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在采购人指 定地点进行统一软件设置和安装,并负责将产品送达交货地点,并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制造厂的出厂检验报告、质量合格证书、原装拼配货物的证明资料和文件以及生产厂家供货确认函。采购人(或采购人授权单位)在货物(含软件)到货后,将按合同规定对所交货物进行清点、核对和商检。 第二步:安装调试和初验收。货物送至采购人安装现场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人授权单位)和中标人共同对货物的数量、基本质量、外包装等逐项检验,并由中标人负责安装调试、集成,系统集成完成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人授权单位)对货物和系统集成组织初验。 第三步:项目验收:系统货物运行三个月后(试运行期间,出现的任何软硬件问题,应由中标人及时处理修正),由采购人组织,对所购货物主要指标(如货物配置、品 牌指标、可靠性、稳定 性等)、集成情况和培训情况进行验收,如货物测试不合格,或中标人提供的培训服务未能满足招标文件和响应文件规定要求,验收将不予通过。 b.在采购人安装现场进行最终检验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c.若验收不能符合要求,采购人将按合同商务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 |
5、更正(补充)后购买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采购文件随同本项目采购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http://cz.fjzfcg.gov.cn)注册会员,再通过会员账号在泉州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进行报名及下载采购文件,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6、更正(补充)后网上报名:见原公告
7、更正(补充)后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2017-11-15 09:30
8、更正(补充)后开标(询价方式:报价公开)时间(系统引用时间)及地点:2017-11-15 09:30。泉州市嘉隆招标代 理有限公司会议室泉州市丰泽区大山边路71号<广汽丰田汇京大坪山店边>
10、采 购 人 名 称:安溪县官桥医院
地址:安溪县官桥镇侨光路78号
项目负责人:郑金华
联系电话:13489595622
11、代 理 机 构 名 称:泉州市嘉隆招标代 理有限公司
地址:泉州市丰泽区大山边路71号(广汽丰田汇京大坪山店边)
项目负责人:小许
联系电话:0595-22795666
泉州市嘉隆招标代 理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17-1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