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2017年大化县耕地质量提升和化肥减量增效技术示范推广绿肥种子采购项目【HC(HC)2017017GDH】更正公告(一)
项目名称:2017年大化县耕地质量提升和化肥减量增效技术示范推广绿肥种子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HC(HC)2017017GDH
一、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苏工
项目联系电话: 0778-2288839
二、原公告名称及地址时间等:
首次公告日期:2017年09月26日
本次变更日期:2017年10月24日
原公告项目名称:/
原公告地址:/
三、更正事项、内容:
/
四、其它补充事宜:
各投标人:
一、采购项目名称:2017年大化县耕地质量提升和化肥减量增效技术示范推广绿肥种子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HC(HC)2017017GDH
三、采购人名称:大化瑶族自治县农业局
地址:河池市大化瑶族自治县大化镇红河南路48号
联系人:覃工 联系电话:0778-5821556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地址:河池市金城江区金旅大厦7楼701室
项目联系人:苏工 联系电话:0778-2288839
五、首次公告日期:2017年9月26日
六、更正日期:2017年10月24日
七、现对采购文件部分内容做出如下更改:
1.原采购文件:第二章 招标项目采购需求表
序号 | 货物名称 | 单位 | 数量 | 技术参数 | 是否提供样品 |
1 | 常规油菜 | 公斤 | 12000 | ★(1)适宜我县种植,新种,种子纯度≥95%,净度≥98%,发芽率≥85%,水份≤9.0%。 | 是 |
2 |
杂交油菜
| 公斤 | 8000 | ★(1)品种:丰油730 ★(2)适宜我县种植,新种,种子纯度≥85%,净度≥98%,发芽率≥85%,水份≤9.0%; ★(3)必须提供生产厂家的区域经销授权书,(原件核查)。 | 是 |
3 | 苕子 | 公斤 | 10000 | ★(1)适宜我县种植,新种,种子纯度≥96%,净度≥96%,发芽率≥80%,水份≤12%。 | 是 |
售后服务及要求: 1、按国家有关规定实行“三包”。 2、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种子必须经过精选、包装、质量符合行业标准。中标人须按时、按质、按量供应种子,所供种子有任何一项指标不合格,一律退货。 3、投标总报价:包含货物、技术服务(播种、机耕、肥料、施肥、管护、宣传、技术培训、效果监测、简比试验、示范等)、随配附件、备品备件、所需工具、验收检验、货物运抵指定交货地点的各种费用税金及其它所有成本费用的总和。 4、投标人必须提供售后服务承诺书,需有详细的售后服务内容及承诺条款:(1)包括问题种子的退换、到达现场时间、出现问题的解决方案、售后服务措施、解决产品使用过程中可能存在的质量、技术问题等;(2)成交单位须按项目要求完成2.5万亩绿肥撒播、田间管理及人工管护。种子分发到户:将绿肥种子分发到户,并按要求以乡(镇)、村为单位落实面积、登记造册,发放工作完成后将清册交大化瑶族自治县农业局留存,并对分发到户的真实性负责;(3)技术培训:种子分发阶段要对项目区乡(镇)、村农技人员、农户进行技术培训,印发绿肥种植技术资料。做到项目区每户都有一个技术明白人,每户都有一份技术资料。(4)开展田间试验:在示范区设置5个以上绿肥效果监测点。每个监测点设2个处理,不设重复,处理1:种植绿肥区;处理2:空白对照;小区面积0.3亩以上。每个试验田块要在实施前采集耕层混合土壤样品1个,待作物收获后分别采集处理1、处理2小区耕层混合土样进行化验检测,监测绿肥翻压还田改土培肥效果和作物增产效果。树立试验示范牌。(5)建立项目核心示范片。项目实施要求面积集中连片,建立县级核心示范片3个,面积2000亩以上;建立乡(镇)级核心示范片10个,示范片面积500亩以上。核心示范片统一机耕(播种前、绿肥翻压时)、统一开好排水沟、统一播种、统一施肥,制定示范片绿肥高产种植技术方案。(6)完成项目区绿肥产量、早稻产量测产验收、技术总结、工作总结等工作。 5、交货期:合同生效后10日历天内交货,所有种子送货到场后,需要现场验收抽样送往相关质量检测部门进行检测,获得质量检验合格报告后,方能按合同约定付款。(抽检费用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6、交货地点: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7、付款方式:绿肥种子验收合格并做好绿肥种子发放和登记造册后,由甲方通知当地财政部门按政府采购支付程序在二十个工作日内按合同总价支付乙方30%货款(无预付款);当乙方按要求完成2.5万亩的播种后, 甲方按政府采购支付程序在二十个工作日内按合同总价支付乙方40%货款;余下30%的货款在完成绿肥产量测产验收,完成田间试验、示范和效果监测早稻测产验收,完成土壤样品化验检测,完成项目技术总结、工作总结后15天内付清。若乙方不能按时按量完成实施任务,甲方将扣除乙方种子货款总额的30﹪。 8、样品:本项目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规格提供各绿肥种子样品各0.5kg,否则投标无效(投标样品不退还)。 9、投标样品包装:投标产品的每个绿肥种子必须用自封口的透明袋单独包装,样品上需标志有投标单位名称、货物名称,所有商标或标识由投标人自行封贴,不能暴露(开标结束后由评委拆开封贴进行验证)。如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样品,或提供所投样品不齐全,作无效投标处理。 |
现更正为:
序号 | 货物名称 | 单位 | 数量 | 技术参数 | 是否提供样品 | 采购预算金额(万元) |
1 | 常规油菜 | 公斤 | 12000 | ★(1)适宜我县种植,新种,种子纯度≥95%,净度≥98%,发芽率≥85%,水份≤9.0%。 | 是 | 110.00 |
2 |
杂交油菜
| 公斤 | 8000 | ★(1)适宜我县种植,新种,种子纯度≥85%,净度≥98%,发芽率≥85%,水份≤9.0%; ★(2)必须提供生产厂家的省级区域经销授权书或省级总代理商证书(原件核查)。 | 是 | |
3 | 苕子 | 公斤 | 10000 | ★(1)适宜我县种植,新种,种子纯度≥96%,净度≥96%,发芽率≥80%,水份≤12%。 | 是 | |
4 | 售后服务 | 项 | 1 | 投标人必须提供售后服务承诺书,需有详细的售后服务内容及承诺条款:(1)包括问题种子的退换、到达现场时间、出现问题的解决方案、售后服务措施、解决产品使用过程中可能存在的质量、技术问题等;(2)成交单位须按项目要求完成2.5万亩绿肥撒播、田间管理及人工管护。种子分发到户:将绿肥种子分发到户,并按要求以乡(镇)、村为单位落实面积、登记造册,发放工作完成后将清册交大化瑶族自治县农业局留存,并对分发到户的真实性负责;(3)技术培训:种子分发阶段要对项目区乡(镇)、村农技人员、农户进行技术培训,印发绿肥种植技术资料。做到项目区每户都有一个技术明白人,每户都有一份技术资料。(4)开展田间试验:在示范区设置5个以上绿肥效果监测点。每个监测点设2个处理,不设重复,处理1:种植绿肥区;处理2:空白对照;小区面积0.3亩以上。每个试验田块要在实施前采集耕层混合土壤样品1个,待作物收获后分别采集处理1、处理2小区耕层混合土样进行化验检测,监测绿肥翻压还田改土培肥效果和作物增产效果。树立试验示范牌。(5)建立项目核心示范片。项目实施要求面积集中连片,建立县级核心示范片3个,面积2000亩以上;建立乡(镇)级核心示范片10个,示范片面积500亩以上。核心示范片统一机耕(播种前、绿肥翻压时)、统一开好排水沟、统一播种、统一施肥,制定示范片绿肥高产种植技术方案。(6)完成项目区绿肥产量、早稻产量测产验收、技术总结、工作总结等工作。 | 否 | 113.00 |
商务条款要求: 1.按国家有关规定实行“三包”。 2.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种子必须经过精选、包装、质量符合行业标准。中标人须按时、按质、按量供应种子,所供种子有任何一项指标不合格,一律退货。 3.投标总报价:包含货物、技术服务(播种、机耕、肥料、施肥、管护、宣传、技术培训、效果监测、简比试验、示范等)、随配附件、备品备件、所需工具、验收检验、货物运抵指定交货地点的各种费用税金及其它所有成本费用的总和。 4.交货期:合同生效后10日历天内交货。 5.交货地点: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6.所有种子送货到场后,需要现场验收抽样送往相关质量检测部门进行检测,获得质量检验合格报告后,方能按合同约定付款。(抽检费用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7、付款方式:绿肥种子验收合格并做好绿肥种子发放和登记造册后,由甲方通知当地财政部门按政府采购支付程序在二十个工作日内按合同总价支付乙方30%货款(无预付款);当乙方按要求完成2.5万亩的播种后, 甲方按政府采购支付程序在二十个工作日内按合同总价支付乙方40%货款;余下30%的货款在完成绿肥产量测产验收,完成田间试验、示范和效果监测早稻测产验收,完成土壤样品化验检测,完成项目技术总结、工作总结后15天内付清。若乙方不能按时按量完成实施任务,甲方将扣除乙方种子货款总额的30﹪。 8、样品:本项目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规格提供各绿肥种子样品各0.5kg,否则投标无效(投标样品不退还)。 9、投标样品包装:投标产品的每个绿肥种子必须用自封口的透明袋单独包装,样品上需标志有投标单位名称、货物名称,所有商标或标识由投标人自行封贴,不能暴露(开标结束后由评委拆开封贴进行验证)。如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样品,或提供所投样品不齐全,作无效投标处理。 |
2.原采购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正文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一)1.资信及商务文件(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6)类似案例成功的业绩【包括投标人同类项目实施情况一览表;合同复印件和中标通知书(或者验收证明)复印件】。现更正为: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正文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一)1.资信及商务文件(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经营范围须包含农业技术推广服务内容);(6)技术参数中要求提供生产厂家授权书证明。
3.原采购文件:第四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二、4、业绩分……………………………………8分
投标人近两年在广西区具备类似项目经验,且单项目合同金额大于60万(包含60万)小于100万的,每案例得1分,单项目合同金额大于100万(包含100万),每案例得2分,满分8分;以合同复印件和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者验收证明)复印件为准,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提供原件核查,不提供不得分。
现更正为:第四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二、4、企业信誉分………………………………8分
1.投标人自2015年以来具备类似项目经验,且单项目合同金额大于100万(包含100万,以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和合同复印件(或者验收证明)复印件为准),五个案例得1分,满分1分;
2.投标人能提供省级厂家授权书或省级总代理证书得5分;
3.投标人能提供农业技术服务推广相关方案或技术说明得2分。
4.由于部分采购文件更正需延期,本项目开标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延期至2017年11月9日上午9时00分止;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延期至2017年11月9日上午9时00分止。
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采购人:大化瑶族自治县农业局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2017年10月24日
五、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大化瑶族自治县农业局
采购单位地址:河池市大化瑶族自治县大化镇红河南路4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覃工 联系电话:0778-5821556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南宁市纬武路165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苏工 联系电话:0778-22888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