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朐县公安局刑警侦查取证设备及4G单兵采集设备购置项目二次招标变更公告
临朐县公安局刑警侦查取证设备及4G单兵采集设备购置项目二次招标变更公告
一、项目名称:临朐县公安局刑警侦查取证设备及4G单兵采集设备购置项目
二、项目编码:ZFCG-2017-LQ221
三、二次招标公告日期:2017年10月13日
四、开标日期:2017年11月8日
五、变更内容:
二次招标文件P49页,包一评标办法
评审项目/分值 | 评标要点及说明 |
1.报价得分 (50分) | 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有效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低于成本价的除外),其价格分为满分50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50%×100。 最终报价如超出招标控制价为无效报价,报价部分得0分。 |
2.企业业绩 (4分) | 考核投标企业2014年1月1日至今销售过的类似项目案例,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金额在50万元(含)以上的一项得1分,本项最多得4分。(提供合同及中标通知书原件,并将相应复印件加盖公章做入标书,否则不予加分) |
3.设备选型技术要求(20分) | 1、考察投标产品的适用性、稳定性、安全可靠性及使用寿命等情况,在5-10分范围内评分。 |
2、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前提下,根据与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偏离情况,每出现1项负偏离扣2分,所投设备技术参数超出3项技术指标负偏离的视为重大偏离,该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投标,没有负偏离的得10分。 |
变更为:
评审项目/分值 | 评标要点及说明 |
1.报价得分 (30分) | 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有效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低于成本价的除外),其价格分为满分30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100。 最终报价如超出招标控制价为无效报价,报价部分得0分。 |
2.企业业绩 (2分) | 考核投标企业2014年1月1日至今销售过的类似项目案例,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金额在50万元(含)以上的一项得1分,本项最多得2分。(提供合同及中标通知书原件,并将相应复印件加盖公章做入标书,否则不予加分) |
3.设备选型技术要求(42分) | 1、考察投标产品的适用性、稳定性、安全可靠性及使用寿命等情况,在5-10分范围内评分。 |
2、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前提下,根据与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偏离情况,每出现1项负偏离扣2分,所投设备技术参数超出3项技术指标负偏离的视为重大偏离,该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投标,没有负偏离的得10分。 | |
3、关键产品质量保证: (1)血痕显现箱中的止血包:“壳聚糖颗粒型止血材料”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加盖厂家或国内总代理公章;(2)“壳聚糖颗粒型止血材料”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的原件;(3)“壳聚糖颗粒型止血材料”生产厂家或代理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家或代理商的公章。 (4)中型茚三酮熏显柜:厂家或国内总代理针对此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厂家或国内总代理公章。(5)同时需要出示中型茚三酮熏显柜的佐证图片,可以为照片或产品彩页或复印件。(照片、彩页、复印件需要加盖厂家或国内总代理的公章) (6)模糊图像处理系统:公安部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厂家或内总代理公章,设备技术参数中加星项要在检测报告中显示。 能够提供以上全部资料的得22分,少一项证明材料扣6分,扣完为止。 |
其他内容不变。
六、联系方式
1. 采购人:临朐县公安局 地址: 临朐县民主路130号
联系人:王兆吉 联系方式: 18678077397
2.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通力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临朐县新华路东首(金水苑小区门口27号)
联系人:郭莹 联系方式:0536-3710772 18615904257
2017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