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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阳县交通运输局104国道西过境平阳段(104国道瑞安仙降至平阳萧江段)改建工程PPP项目更正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7-10-20 16:18: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项目名称:104国道西过境平阳段(104国道瑞安仙降至平阳萧江段)改建工程PPP项目

项目编号:PYCG171016253

 

一、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15869689516

 

二、原公告名称及地址时间等:

首次公告日期:2017年10月17日

本次变更日期:2017年10月20日

原公告项目名称:平阳县交通运输局104国道西过境平阳段(104国道瑞安仙降至平阳萧江段)改建工程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原公告地址:http://www.ccgp.gov.cn/cggg/dfgg/zgysgg/201710/t20171018_9009560.htm

 

三、更正事项、内容:

一、采购编号:PYCG171016253

二、项目名称:104国道西过境平阳段(104国道瑞安仙降至平阳萧江段)改建工程PPP项目

三、公告首发日期:2017年10月17日

四、更正内容:

根据《104国道西过境平阳段(104国道瑞安仙降至平阳萧江段)改建工程PPP项目资格预审文件》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第12条款对资格预审文件和公告进行修改,现将修改内容以《104国道西过境平阳段(104国道瑞安仙降至平阳萧江段)改建工程PPP项目资格预审文件的更正公告》形式发出,具体内容如下:

1、《104国道西过境平阳段(104国道瑞安仙降至平阳萧江段)改建工程PPP项目资格预审文件》中资格预审公告第三条中“资质要求:申请人须具有中国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修改为“资质要求:社会资本需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中承担施工工作的成员须满足,且联合体中只能有一(1)名施工企业]。

2、《104国道西过境平阳段(104国道瑞安仙降至平阳萧江段)改建工程PPP项目资格预审文件》中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第8条中“资质要求:申请人须具有中国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修改为“资质要求:社会资本需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中承担施工工作的成员须满足,且联合体中只能有一(1)名施工企业]”(其余相同之处做同样修改)。

3、《104国道西过境平阳段(104国道瑞安仙降至平阳萧江段)改建工程PPP项目资格预审文件》中第三章新增“4. 无效标”,具体内容如下:

“资格预审申请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按无效响应处理:

(1)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或者不符合资格预审文件标明的资格要求的;

(2)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未按照要求盖章或签署的;

(3)授权代表人未能出具身份证明或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身份不符的;

(4)申请文件格式未按资格预审文件要求的;

(5)证明材料不真实,弄虚作假的(含成交后查实的);

(6)未实质性响应资格预审文件要求或申请文件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7)联合体协议书未按本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联合体协议书格式和内容完整提供;

(8)被拒绝的申请文件为无效;

(9)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含成交后查实的);

(10)恶意串通,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11)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12)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本资格预审文件的其他实质性条款。”

4、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的公告期限延迟至2017年10月27日。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平阳县交通运输局

办公地址:温州市平阳县昆阳镇雅山村平阳县交通运输局

联系人:高女士

联系电话:15869689516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温州市平阳县鳌江镇工兴路92号

联系人:姜先生

联系电话:13395775339

 

采购人:平阳县交通运输局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0月20日

 

四、其它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平阳县交通运输局

采购单位地址:温州市平阳县昆阳镇雅山村平阳县交通运输局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高女士,15869689516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温州市平阳县鳌江镇工兴路92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姜先生,13395775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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