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安县财政局2017年农安县行政事业单位冬季取暖煤供应商资格入围项目变更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7-10-12 19:04: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一.项目名称:农安县财政局2017年农安县行政事业单位冬季取暖煤供应商资格入围项目
二.招标内容:评选10家农安县财政局2017年农安县行政事业单位冬季取暖煤供应商资格入围。
原煤(热值≥5000)单价拦标价724.5元/吨;
原煤(热值≥5500)单价拦标价776.7元/吨;
块煤(热值≥5200)单价拦标价895.5元/吨;
三.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之规定;
2.县域内供应商须具备条件:
(1)投标人是在中国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经营范围包括煤炭类产品销售范围。
(2)投标人需提供投标货品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
(3)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资金及服务支撑能力。
3.县域外供应商须具备条件:供应商须具备上述条件外还须具有矿长资格证;矿长安全资格证;营业执照;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采矿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的生产企业。
4.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申请。
5.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
6. 本项目不允许投标方中标后将本次中标合同产品转包。
四.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和招标文件的相关质量标准。
五.报名时间和地点:
本次招标从公告之日起即可报名,即2017年10月13日—10月19日(双休日休息),上午9:00时—16:00时。地点:宝塔街财税大厦农安县财政局7楼审计接待室,报名同时领取招标文件。
六.报名时须携带资料
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多证合一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及以上原件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七.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八、投标保证金
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30万元,中标后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
九.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人:农安县财政局
联系人:姜科长
联系电话:0431-83239171
集中采购机构:农安县政府采购中心
项目联系人:张女士
十.本次公告的媒体:
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吉林农安政府网。
农安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7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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