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湘益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廉州镇中心卫生院业务综合大楼施工招标更正公告(二)
项目名称:廉州镇中心卫生院业务综合大楼工程
项目编号:GXZB2017-G2-0001-XYZJHP
一、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斌
项目联系电话: 18977912360
二、原公告名称及地址时间等:
首次公告日期:2017年08月01日
本次变更日期:2017年10月12日
原公告项目名称:廉州镇中心卫生院业务综合大楼
原公告地址:http://www.gxzfcg.gov.cn/view/staticpags/sxjcg_gzgg/8ab8a0905d73fc89015d9dbc79383262.html
三、更正事项、内容: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由原来的“待定,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更改为:“2017年10月26日9时30分”。
其他更正事项如下:
1、原招标文件第一章中“廉州镇中心卫生院业务综合大楼工程”更正为“廉州镇中心卫生院业务综合大楼”;
2、原招标文件第二章1.3.3中“质量标准:达到国家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更正为“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原招标文件第二章1.3.2中“计划开工日期:2017年 8 月 28 日,计划竣工日期:2019年 4 月 11 日” 更正为“计划开工日期:2017年 11 月 2 日,计划竣工日期:2019年 6 月 16 日”;
4、原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三部分(合同专用条款)7.5.2中“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非上述原因,承包人不能按合同约定的时间竣工,承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应向发包人支付误期赔偿费(每天赔偿金额为合同价款扣除建安劳保费、发包人材料价款、暂估专业工程、暂列金额后的的 ),误期时间从规定竣工日期起直到全部工程或相应部分工程竣工验收各方签章日期之间的天数(扣除发包人批准顺延的工期)。发包人可从应向承包人支付的任何金额中扣除此项赔款费或其他方式收回此款,此赔偿款的支付并不能解除承包人应完成工程的责任或合同规定的其他责任。” 更正为“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非上述原因,承包人不能按合同约定的时间竣工,承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应向发包人支付误期赔偿费(每天赔偿金额为合同价款扣除建安劳保费、发包人材料价款、暂估专业工程、暂列金额后的的万分之二),误期时间从规定竣工日期起直到全部工程或相应部分工程竣工验收各方签章日期之间的天数(扣除发包人批准顺延的工期)。发包人可从应向承包人支付的任何金额中扣除此项赔款费或其他方式收回此款,此赔偿款的支付并不能解除承包人应完成工程的责任或合同规定的其他责任。”
四、其它补充事宜:
无
五、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合浦县卫康投资公司、合浦县廉州镇中心卫生院
采购单位地址:合浦县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联 系 人: 陈嘉熹 电 话: 13978923236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广西湘益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海市合浦县廉州镇迎宾大道南侧金泰花园5栋一单元402号房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李斌 电 话: 189779123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