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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社会保险事业局青岛市医疗保险引入商业保险经办服务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7-10-06 20:16: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青岛市社会保险事业局青岛市医疗保险引入商业保险经办服务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青岛市医疗保险引入商业保险经办服务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207032201700029
三、首次公告日期:2017年9月24日
四、投标(响应)截止日期:2017年10月25日
五、变更内容:
原采购信息内容;一、第一章招标公告5.2须具有保险监督管理机构颁发《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经营范围含健康保险业务)的保险机构。其中:投标第一包和第二包的投标人或其总公司须具有长期健康保险经营资质,同时具有在中国保监会报备批准的护理保险专属产品和条款;投标第三包和第四包的投标人须具有短期健康险经营资质;投标第五包和第六包的投标人或其总公司须具有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大病保险经营资质;二、第三章投标人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等证明文件第2项:保险监督管理机构颁发《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经营范围含健康保险业务)的保险机构。其中:投标第一包和第二包的投标人或其总公司须具有长期健康保险经营资质,同时具有在中国保监会报备批准的护理保险专属产品和条款;投标第三包和第四包的投标人须具有短期健康险经营资质;投标第五包和第六包的投标人或其总公司须具有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大病保险经营资质;三、第五章评标办法企业业绩:1、投标人所属保险集团下设分支机构与国内其他地区社保部门合作社会医疗保险项目的,最多得4分。其中,每个副省级及以上项目得0.5分,最多得2分;每个地级市项目得0.2分,最多得2分。2、投标人所属保险集团下设分支机构参与青岛市政府部门合作项目的(不含社会医疗保险及新农合),每个项目得1分,最多得3分。3、投标人具有社会医疗保险合作经验的,得3分。评审依据:第1项须同时提供每一项目的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政府主管部门批文复印件)及合同复印件,无合同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第2、3项须同时提供每一项目的中标通知书原件(或政府主管部门批文原件)及合同原件,无合同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财务状况:投标人所属总公司若是专业健康保险公司:2016年度末偿付能力充足率≥200%的,得4分;150%≤2016年度末偿付能力充足率<200%的,得2分;2016年度末偿付能力充足率<150%的,不得分。投标人所属总公司若非专业健康保险公司:2016年度末偿付能力充足率≥250%的,得4分;200%≤2016年度末偿付能力充足率<250%的,得2分;2016年度末偿付能力充足率<200%的,不得分。评审依据:须提供总公司经审计的2016度偿付能力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总公司公章,同时须附在投标文件中,否则不得分。违法违规评审依据:须提供机构所在地保监部门提供的违规、投诉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投标文件中须附相应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不得分。人员配置第二包:居民长期医疗护理保险(2)医学相关专业的人数≥10人的,得7分;≥8人的,得7分;>6人的,得5分。3、服务团队人员由劳务公司外派的,须提供:①投标人与劳务公司签订的劳务派遣合同原件。
        变更为:一、第一章招标公告5.2须具有保险监督管理机构颁发《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经营范围含健康保险业务)的保险机构。其中:投标第一包和第二包的投标人或其总公司经营范围须包含长期健康保险,同时具有在中国保监会报备批准的团体护理保险专属产品和条款;投标第三包和第四包的投标人经营范围须包含短期健康险;投标第五包和第六包的投标人或其总公司须具有保监部门批准的大病保险经营资质;二、第三章投标人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等证明文件第2项:保险监督管理机构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经营范围含健康保险业务)。其中:投标第一包和第二包的投标人或其总公司经营范围包含长期健康保险;同时具有在中国保监会报备批准的团体护理保险专属产品和条款。投标第三包和第四包的投标人经营范围须包含短期健康险。投标第五包和第六包的投标人或其总公司须具有保监部门批准的大病保险经营资质证明材料。三、第五章评标办法企业业绩:1、2014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所属保险集团下设分支机构与国内其他地区社保部门合作社会医疗保险项目的,最多得4分。其中,每个副省级及以上项目得0.5分,最多得2分;每个地级市项目得0.2分,最多得2分。2、2014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所属保险集团下设分支机构参与青岛市政府部门合作保险项目的(不含社会医疗保险及新农合),每个项目得1分,最多得3分。3、投标人具有社会医疗保险合作经验的,得3分。评审依据:第1项须同时提供每一项目的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政府主管部门批文复印件)及合同复印件,无合同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第2、3项须同时提供每一项目的中标通知书原件(或政府主管部门批文原件)及合同原件,无合同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仅能提供保单的,须在保单上加盖合作的政府部门公章。财务状况:投标人所属总公司若是专业健康保险公司:2016年度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200%的,得4分;150%≤2016年度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200%的,得2分;2016年度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150%的,不得分。投标人所属总公司若非专业健康保险公司:2016年度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250%的,得4分;200%≤2016年度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250%的,得2分;2016年度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200%的,不得分。评审依据:须提供总公司经审计的2016年度综合偿付能力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总公司公章,同时须附在投标文件中,否则不得分。违法违规评审依据:须提供投标人所在地保监部门出具的相关处罚证明材料原件(须体现处罚时间及次数)或无处罚证明材料原件。投标文件中须附相应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人员配置第二包:居民长期医疗护理保险(2)医学相关专业的人数≥10人的,得7分;≥8人的,得6分;>6人的,得5分。3、服务团队人员由劳务公司外派的,须提供:①投标人与劳务公司签订的劳务派遣合同或外包合同原件。四、其他更正内容:1、根据《中国保监会关于印发《保险公司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投标管理暂行办法》等制度的通知》保监发〔2016〕86号文件相关规定,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向本项目第六包中标人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2、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近三个月”系指2017年7、8、9月。
六、联系方式
  1.采购人:青岛市社会保险事业局
   地址:青岛市市南区福州南路8号
   联系人:刁乃青
   联系方式:053285712650
  2.代理机构:青岛市昊金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自治区、直辖市)青岛市(州)市北区县(区、市)黑龙江路街道(路、乡、镇)2号(村)万科中心C座1919室
   联系人:马瑞
   联系方式:053255685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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