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公安局苏州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分局交通警察大队关于智慧交通建设和机房及视频监控设备的补充通知
各投标单位:
针对2017年9月13日发布招标公告的SZZC2017-WZ-G-001号苏州市公安局苏州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分局交通警察大队“智慧交通建设和机房及视频监控设备”公开招标采购项目的相关答疑及补充说明如下:
1、本项目招标书“四、技术要求”中“2.3.2.2、46寸LCD液晶拼接屏”要求调整如下:
采用超窄边面板,屏幕之间拼缝仅仅为3.5mm。超高亮度,500cd/m?,直下式LED背光源,显示单元亮度更加均匀,无边界暗影现象。工业级设计,使用寿命可长达60000小时。屏幕内置拼接控制器,可将同源信号实现屏幕的自拼接。LCD液晶显示单元具有丰富的接口,可接收DVI,VGA, HDMI, YPbPr等各种信号。支持多种控制方式。
★超窄边设计,双边拼缝仅3.5mm
图像分辨率:1080P(1920×1080)
像素间距:0.63×0.63 (mm)
★亮度:500(cd/ m2;)
对比度:4500:1
响应时间:8ms
显示色彩:16.7M
视角:178°(H) / 178°(V)
可接收DVI,VGA, HDMI, YPbPr等各种信号
2、取消漫游拼接矩阵需和液晶拼接屏为同一品牌的要求。
3、招标文件中光纤跳线和尾纤均以3米长度为准。
4、本项目评分标准中:“投标人具有本地本单位维护特种高空作业车,每提供一辆得0.5分,最高为2分(投标文件中提供权属登记证以及行驶证复印件,原件须带至开标现场备查,否则不得分)。”现调整为:“投标人自有或租赁的维护特种高空作业车,只酌优对4辆车进行评审计分,其余车辆不计分,每提供一辆自有的得0.5分,每提供一辆租赁的得0.25分,最高为2分。(投标文件中提供权属登记证或租赁协议,以及行驶证,原件须带至开标现场备查,否则不得分)。”
5、本项目评分标准中:“3、投标人在苏州市区设有售后服务机构的证明材料,以及最少10名员工一年内在苏州缴纳社保证明的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不得分,最高得2分。”现调整为:“3、投标人投入本项目售后服务团队比较:投标人在苏州市区设有售后服务机构的,投入不少于10名服务人员并提供缴纳社保证明的(需加盖单位公章),得2分;其他由评委根据投标人投入的售后服务团队实力在0-2分内酌情打分。投标人均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否则本项不得分。”
6、本项目评分标准中:“投标人具有信控系统(即SCATS系统)相关维护项目业绩的,单个合同金额满400万元以上得1分,最高得3分。”现调整为:“投标人信控系统(即SCATS系统)相关维护项目业绩比较,投标人只提供一份格式7中序号1的业绩由评委进行综合比较,需提供完整合同复印件,其他业绩不予评审,最高得3分,其余单位业绩由评委0-3分酌情打分。”
7、本项目评分标准中“演示人员须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且投标单位需为其缴纳一年的社保证明。”现调整为:“演示人员须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投标文件中需提供投标单位为演示人员缴纳社保证明和劳动合同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8、本项目评分标准中“(五)投标单位综合实力(13分)”中内容调整为:
“1、投标人具有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2分;
2、投标人具有安防工程企业设计施工维护能力证书一级、省级及以上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每提供一个得1.5分,最高3分;
3、投标人实施的项目中信控系统为SCATS系统的业绩比较,投标人只提供一份格式7中序号2的业绩由评委进行综合比较,需提供完整合同复印件,其他业绩不予评审,最高得4分,其余单位业绩由评委0-4分酌情打分。
4、投标人具有类似智能交通建设项目中包含监控中心建设内容的业绩比较,投标人只提供一份格式7中序号3的业绩由评委进行综合比较,需提供完整合同复印件,其他业绩不予评审,最高得4分,其余单位业绩由评委0-4分酌情打分。”
9、“格式7、典型项目一览表”调整为:
序号 | 项目名称 | 合同期 | 验收时间 | 合同金额(万元) | 其他说明 | 备注 |
1 | 信控系统(即SCATS系统)相关维护项目业绩 | |||||
2 | 实施的项目中信控系统为SCATS系统的业绩 | |||||
3 | 类似智能交通建设项目中包含监控中心建设内容的业绩 |
10、本项目图纸各已报名单位自行向招标代理公司领取。
11、投标、开标安排变更为:
(1)投标时间:2017年10月19日9:00~9:30整(北京时间)
(2)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0月19日9:30整(北京时间)
(3)开标时间:2017年10月19日9:30(北京时间)
(4)投标、开标地点:苏州市吴中区文化创意大厦301室(由主通道西侧投标专用通道进入)
本通知与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有冲突之处,以本通知内容为准,未作变更部分按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执行。
中诚工程建设管理(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9月30日
附:联系方式:
(1)采购人:苏州市公安局苏州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分局交通警察大队
联系人:陶健君 联系电话:0512-66211684
联系地址:苏州市科普路58号科技大厦
(2)招标代理机构:中诚工程建设管理(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西环路2115号姑苏区市民活动中心九楼
邮编:215004
联系人:吴伟,张丽佳
电 话:0512-68320471,传真:0512-68079725
补充通知SZZC2017-WZ-G-001度假区大队智慧交通建设.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