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_政府采购信息_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信息网

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利用亚洲开发银行贷款广西南宁市第四职业技术学校邕宁校区建设项目土建1标工程检测更改通知一

作者: 发布于:2017-09-25 18:52: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项目名称:利用亚洲开发银行贷款广西南宁市第四职业技术学校邕宁校区建设项目土建1标工程检测

项目编号:GXTZ-ZB-2017第(00923)号

 

一、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隆工

项目联系电话:17776220517

 

二、原公告名称及地址时间等:

首次公告日期:2017年09月20日

本次变更日期:2017年09月25日

原公告项目名称:利用亚洲开发银行贷款广西南宁市第四职业技术学校邕宁校区建设项目土建1标工程检测

原公告地址:http://www.ccgp.gov.cn/cggg/dfgg/jzxtpgg/201709/t20170920_8877154.htm

 

三、更正事项、内容:

各潜在供应商:

关于利用亚洲开发银行贷款广西南宁市第四职业技术学校邕宁校区建设项目土建1标工程检测(项目编号:GXTZ-ZB-2017第(00923)号)对项目原竞争性谈判公告及竞争性谈判文件相关事宜作出如下更改:

1、原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中供应商资格要求:“2、竞标人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省级或省级以上建设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资质范围必须包含建筑物附属设备安装工程检测、室内环境检测、建筑幕墙工程检测、建筑物沉降观测;并在南宁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批准的建设工程质量专项检测机构备案登记表中备案有建筑节能业务内容。 持有省级(自治区)及以上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内,计量认证附表须包含建筑节能。”现更改为:“2、(1)竞标人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2)具有省级或省级以上建设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必须包含建筑物附属设备安装工程检测、室内环境检测、建筑幕墙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且在有效期内。(3)并在南宁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批准的建设工程质量专项检测机构备案登记表中备案有建筑节能业务内容,且在有效期内。(4) 持有省级(自治区)及以上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内,认证附表须满足采购服务内容的要求。”

2、原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第二章服务需求一览表,商务条款,第五点其他要求:“★2、付款方式:无预付款,实际发生检测数量计价。当乙方每完成并提交相应检测工作成果后且折算检测费不少于人民币壹拾万元(含)时,甲方向乙方支付相应检测费用的 80%,乙方向甲方出具相应的收费明细,且提供付款申请材料并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税费由乙方承担并自行在税务部门缴纳。甲方根据收费明细及请款材料、增值税发票等向乙方最多支付至合同暂定价的 80%。在合同标的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乙方向甲方提交结算资料经南宁市审计局或南宁市公共投资审计中心审定,审定后 15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检测费用余款。”现更改为:“★2、付款方式:无预付款,实际发生检测数量计价。当乙方每完成并提交相应检测工作成果后且折算检测费不少于人民币壹拾万元(含)时,甲方向乙方支付相应检测费用的 80%,乙方向甲方出具相应的收费明细,且提供付款申请材料并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税费由乙方承担并自行在税务部门缴纳。甲方根据收费明细及请款材料、增值税发票等向乙方最多支付至合同暂定价的 80%。在合同标的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乙方向甲方提交结算资料经审定后 15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检测费用余款。

3、原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第六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8点合同款支付:“8.2 付款方式:无预付款,实际发生检测数量计价。当乙方每完成并提交相应检测工作成果后且折算检测费不少于人民币壹拾万元(含)时,甲方向乙方支付相应检测费用的 80%,乙方向甲方出具相应的收费明细,且提供付款申请材料并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税费由乙方承担并自行在税务部门缴纳。甲方根据收费明细及请款材料、增值税发票等向乙方最多支付至合同暂定价的 80%。在合同标的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乙方向甲方提交结算资料经南宁市审计局或南宁市财政局审定,审定后 15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检测费用余款。”现更改为:“付款方式:无预付款,实际发生检测数量计价。当乙方每完成并提交相应检测工作成果后且折算检测费不少于人民币壹拾万元(含)时,甲方向乙方支付相应检测费用的 80%,乙方向甲方出具相应的收费明细,且提供付款申请材料并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税费由乙方承担并自行在税务部门缴纳。甲方根据收费明细及请款材料、增值税发票等向乙方最多支付至合同暂定价的 80%。在合同标的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乙方向甲方提交结算资料经审定后 15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检测费用余款。

4、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报名时间(发售时间):“2017年9月21日到2017年9月25日”现更改为:“2017年9月21日到2017年9月28日”

5、递交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7年9月29日13时00分”现更改为:“2017年9月30日09时30分。”

 

请按以上通知执行,其余部分不变。

 

特此通知!

 

 

采购单位:南宁市相思湖新区投资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7年9月25日

 

四、其它补充事宜:

/

 

五、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南宁市相思湖新区投资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单位地址:南宁市高新区相思湖东路2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吴工 0771-3891007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南宁市民族大道159号凤岭新新家园A区2栋24层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蔺工、隆工 ,联系电话:17776220517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