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北集坡泉林社区整体城镇化建设项目临时用电工程(二次)施工招标澄清文件
作者: 发布于:2017-09-11 12:47: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用电工程(二次)施工招标澄清文件
1.项目编号:SDTASJ2017-0638-00
2.项目名称:泰安市北集坡泉林社区整体城镇化建设项目临时用电工程(二次)施工招标
3.首次公告日期;2017年8月21日
4.响应截止日期及时间:2017年9月15日9时00分
5.澄清内容:
1、原招标文件中要求中标公示发出后次日10:00前中标单位需向招标人提供所在地经电力主管部门批准(签字、盖章)的施工组织设计、停送电安全措施及施工方案等,否则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现修改为本项目要求中标单位须在工程竣工经电力主管部门验收前,向招标人提供电力主管部门招标人提供电力主管部门批准(签字、盖章)的停送电安全措施及方案,否则不予支付工程款,且造成的全部责任和损失由中标单位自行承担。
6.联系方式
6.1 招标人:泰安市大汶河综合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泰安市徂徕山汶河景区泉林坝综合楼
联系人:吕明珍
电 话:0538-8920265
6.2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超越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蓝帅
地址:泰安市长城路天元商务大厦九楼
E-mail:shandongchaoyue@126.com
电话/传真:0538-8263918
7、其余内容不修改。
请贵方收到质疑答复后,24小时内回函确认,在规定时限未回复视为同意和接受本澄清通知的内容及回执单内容。
回 执 单
山东超越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我单位已收到贵公司“泰安市北集坡泉林社区整体城镇化建设项目临时用电工程(二次)施工招标澄清文件”,完全理解并接受该澄清内容,且该澄清内容不影响我方编制投标文件。
投标人全称(盖章):
法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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