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南方植物营养与肥料重点实验室建设项目更正公告(1)
广州市国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于2017年08月30日 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提交的 农业部南方植物营养与肥料重点实验室建设项目(440000-201707-403016-0014)(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因招标文件变更原因,现将原公告部分内容作如下更正/变更:
一、更正事项: 1.增加招标文件第二章用户需求书 四、商务要求中第(九)款内容: (九)履约保证金 1、 合同签订前中标供应商应向采购人以支票、汇票、本票的形式提交中标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货物验收合格之日起正常使用三个月后采购人退回中标供应商提交的履约保证金。 2、 设备送达采购人所在地,进行设备安装、调试、培训后,采购人有权对设备参数进行验证(实验参数与投标文件描述一致),如发现中标人投标文件弄虚作假骗取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的,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并移送监管部门查处。 3、 中标供应商未能按时供货的,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价3‰的数额扣除履约保证金;逾期半个月以上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采购人经济损失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2.更正招标文件第二章用户需求书 四、商务要求(八)付款方式内容: 原“ 1、中标供应商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货物的按以下方式付款: 合同签订后支付90%,全部货物交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并完成安装、调试及验收合格后支付10%,中标供应商凭以下文件申请支付: (1) 合同; (2) 验收合格报告; (3) 中标供应商开具的正式发票; (4) 其他附件(原厂家的质量合格证明、用户手册和原厂保修证明文件)。 采购人收到中标供应商递交的以上资料后,按照政府采购支付流程办理付款申请。 2、中标供应商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外货物的按以下方式付款: (1)预付款60%。合同签订生效并资金到位后,采购人凭中标供应商提供的60%设备金额发票,于15工作日内以电汇的方式支付设备总金额的60%作为预付款给中标供应商。 (2)提货款30%。设备送达采购人所在地,进行设备安装、调试、培训,采购人现场验收合格后,依据中标供应商提供的装箱单、船运单、保险单、提货单、全额发票等单证及最终用户出具货物验收报告后,再向中标供应商支付总金额的30%。中标供应商收到提货款后,应向采购人开具总金额发票。 (3)质保金10%。双方验收合格1年内,若出现设备本身的质量问题,买方有权根据质量问题大小扣除相应损失或不予支付全部质量保证金。在验收合格1年后,设备无任何质量问题,采购人向中标供应商支付总金额10%的设备保证金。 (4)付款方式:采用支票、银行汇付(含电汇)、信用证等形式。 采购人收到中标供应商递交的以上资料后,按照政府采购支付流程办理付款申请。” 更正为:“ 1、中标供应商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货物的按以下方式付款: 全部货物交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并完成安装、调试及验收合格后,中标供应商凭以下文件向采购人申请支付: (1) 合同; (2) 验收合格报告; (3) 中标供应商开具的正式发票; (4) 其他附件(原厂家的质量合格证明、用户手册和原厂保修证明文件)。 采购人收到中标供应商递交的以上资料后,按照政府采购支付流程办理付款申请。 2、中标供应商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外货物的按以下方式付款: (1)预付款10%。合同签订生效并资金到位后,采购人凭中标供应商提供的10%设备金额发票,于15工作日内以电汇的方式支付设备总金额的10%作为预付款给中标供应商。 (2)提货款80%。设备送达采购人所在地,进行设备安装、调试、培训,采购人现场验收合格(包括验证设备参数与投标文件描述是否一致)后,依据中标供应商提供的装箱单、船运单、保险单、提货单、全额发票等单证及最终用户出具货物验收报告后,再向中标供应商支付总金额的80%。中标供应商收到提货款后,应向采购人开具总金额发票。 (3)质保金10%。双方验收合格1年内,若出现设备本身的质量问题,买方有权根据质量问题大小扣除相应损失或不予支付全部质量保证金。在验收合格1年后,设备无任何质量问题,采购人向中标供应商支付总金额10%的设备保证金。 (4)付款方式:采用支票、银行汇付(含电汇)、信用证等形式。 采购人收到中标供应商递交的以上资料后,按照政府采购支付流程办理付款申请。” 3、更正 递交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 3.1原:“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7年9月20日14:00~14:30(北京时间)” 更正为: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7年9月26日14:00~14:30(北京时间)” 3.2原:“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7年9月20日14:30” 更正为: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7年09月26日14时30分”
其他内容不变。
二、投标(响应)截止时间:2017年09月26日14时30分
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李先生,董小姐 | 联系电话:020-87688289,020-87776423 |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刘先生 | 联系电话:020-85161481 |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州市国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址:广州市先烈中路100号科学院大院9号楼2楼 |
联系人:付利云 | 联系电话:020-87685359 |
传真:020-87685201 | 邮编:510070 |
(三)采购人:广东省农业科学院农业资源与环境研究所 |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金颖路66号 |
联系人:陈永 | 联系电话:020-32885560 |
传真:020-85161437 | 邮编:510640 |
特此公告。
发布人:广州市国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7年09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