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中县贡井镇人民政府地湾村环境整治用太阳能路灯政府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榆中县贡井镇人民政府地湾村环境整治用太阳能路灯
政府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榆中分中心受榆中县贡井镇人民政府的委托,现对地湾村环境整治用太阳能路灯政府采购项目以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谈判文件编号:JT2017-15,首次发布公告日期为2017年8月22日,现对原谈判文件及公告内容做如下更正:
1、原谈判文件及公告内容:
谈判须知前附表
供应商(需为供应商的基本账户)应于开标前1天下午4点之前将2000元谈判保证金以电汇或网银的方式进账到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榆中分中心指定的以下帐号。(开户名称:榆中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兰州银行榆中东城支行,账号:101952000311233。备注栏须写清本项目谈判编号)。供应商必须自行缴纳谈判保证金,不得以现金方式缴纳谈判保证金且谈判保证金单位名称必须于供应商报名时登记的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以个人、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缴纳谈判保证金,否则视为无效谈判保证金,其谈判文件将被拒绝。
现更正如下:
谈判须知前附表
供应商(需为供应商的基本账户)应于开标前1天下午4点之前将2000元谈判保证金以电汇或网银的方式进账到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榆中分中心指定的以下帐号。(开户名称: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榆中分中心,开户行:兰州银行榆中东城支行,账号:101952000311233。备注栏须写清本项目谈判编号)。供应商必须自行缴纳谈判保证金,不得以现金方式缴纳谈判保证金且谈判保证金单位名称必须于供应商报名时登记的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以个人、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缴纳谈判保证金,否则视为无效谈判保证金,其谈判文件将被拒绝。
其他内容不变。
联系人及电话:
项目单位:榆中县贡井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冯瑛瑛
电 话:13893414321
代理机构: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榆中分中心
联系人:李 花
电 话:0931-5225807
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榆中分中心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