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17年制式服装询价采购项目询价文件补遗
询价文件补遗
项目编号:YNZZ-2017-048(A2)
收件单位:各供应商
补遗事由:询价文件修正
内 容
各供应商:
现对安宁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17年制式服装询价采购项目(项目编号:YNZZ-2017-048(A2)询价文件作如下修正:
一、询价文件P3-P4询价采购公告修正如下:
1.2.6“交货期:收到成交通知后 10天内”修正为:“交货期:签订合同后 20天内”(下同);
1.3.5“供应商具有省级纤维检验局出具的纤维制品企业AA及以上质量信用等级证书”,此条要求删除;
1.3.7“供应商2015年以来至少有三项类似供货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公告网站截图、中标通知书及合同为准)”修正为:“供应商2015年以来至少有三项服装供货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公告网站截图、中标通知书及合同为准)”;
1.3.9“供应商具有省级纤维检验局出具的城市管理执法制式服装的面料及样衣检验报告” 修正为:“供应商具有专业纤维检验机构出具的城市管理执法制式服装的面料及样衣检验报告”;
二、询价文件P6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2条“供应商资格条件”修正为如下内容: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所有条款: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关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具有本次采购项目相关经营范围;
3、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能力及完善的服务保障体系。
4、供应商具有质量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书;
5、供应商具有质量服务信誉AAA证书、企业信用AAA等级证书、重合同守信用企业证书;
6、供应商2015年以来至少有三项服装供货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公告网站截图、中标通知书及合同为准);
7、供应商具有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告知函;
8、供应商具有专业纤维检验机构出具的城市管理执法制式服装的面料及样衣检验报告;
9、供应商若为省外企业,应在本地内设有分支机构,并出具分支机构证件(需提供租房合同或产权证明),便于售后服务,应具备较强的售后服务能力。
三、询价文件P1“注意事项”作如下修正:
(一)“(扫描件需装订在响应文件内)”修正为“(扫描件需编辑在响应文件内)”;
(二)删除“7. 供应商省级纤维检验局出具的纤维制品企业AA及以上质量信用等级证书(原件)”;
(三)“省级纤维检验局出具的城市管理执法制式服装的面料及样衣检验报告”修正为:“专业纤维检验机构出具的城市管理执法制式服装的面料及样衣检验报告”。
四、网上报名时间延长至2017年8月31日17:00时;报价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延长至为2017年9月5日10:00时。
其余内容不变。
安宁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