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渝北区东和春天实验学校LED设备采购(17A0563)更正公告(二)
作者: 发布于:2017-08-28 14:20: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重庆市渝北区东和春天实验学校LED设备采购(17A0563)更正公告(二)
发布日期: 2017年8月28日
项目名称 | 重庆市渝北区东和春天实验学校LED设备采购 |
项目号: | 17A0563 |
首次公示日期: | 2017年8月18日 |
更正日期: | 2017年8月28日 |
采购人名称: | 重庆市渝北区东和春天实验学校 |
采购人地址: | 渝北区龙山街道松石北路269 号 |
联系人: | 李老师 |
电话: | 13983677289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重庆市渝北区公共资源招投标交易中心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 渝北区空港新城春华大道顺义路(区行政服务中心旁) |
经办人名称: | 胡老师 |
联系电话: | 67167039 |
更正事项: | 各潜在投标人:现对“重庆市渝北区东和春天实验学校LED设备采购”竞争性谈判文件部分内容作以下补遗,谈判文件第四篇 谈判项目服务需求三、履约保证金(中标人付款)及付款方式(由采购人付款)(一)履约保证金中标公示后3日内中标人需联系采购人并将中标价5%的履约保证金打入采购人指定账户,方可进行样品演示。待样品演示合格并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全额无息返还。若演示不成功,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现更改为:中标公示后3日内中标人需联系采购人并将中标价5%的履约保证金打入采购人指定账户,验收交货完成后采购人全额无息返还。若产品达不到采购人要求将予以没收履约保证金。本项目开标时间不变,请各投标人自行查看因此带来不便请谅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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