郏县2017年扶贫开发整村推进项目招标控制价、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通知
一、本项目招标控制价及编制依据如下:
标段 | 招标控制价(含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规费、销项税额)元 | 其中: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元) | 规费 (元) | 销项税额 (元) |
一标段 | 901462.99 | 21895.49 | 20861.7 | 89334.17 |
二标段 | 983735.97 | 24073.87 | 22800.32 | 97487.35 |
三标段 | 965850.54 | 23600.31 | 22378.88 | 95714.92 |
四标段 | 1442528.62 | 30571.04 | 28582.42 | 142953.28 |
五标段 | 1086577.21 | 26796.85 | 25223.61 | 107678.82 |
六标段 | 500792.04 | 13259.68 | 11800.32 | 49628.04 |
七标段 | 992335.81 | 21630.44 | 20625.82 | 98339.58 |
八标段 | 1160633.16 | 26908.41 | 25322.9 | 115017.7 |
九标段 | 565459.53 | 14238.54 | 13415.92 | 56036.53 |
编制依据:
1、《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河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HA01-31-2016)、《河南省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HA02-31-2016),《河南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HAA1-31-2016)以及配套文件和有关规定;
2、材料价格调整:依据《平顶山工程造价》2017年第2期材料价格,不足部分参照当地的市场价格,营改增后材料折算系数参照豫建标定【2016】13号文;
3、依据《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关于公布取消和停止征收10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财综【2008】78号)及豫建设标【2009】26号文规定,不再记取定额测定费;
4、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执行豫建设标【2014】57号文件及豫建设标【2016】47号文规定足额计入;
5、营改增调整执行豫建设标【2016】24号文。
二、原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 2017 年8月16日上午9:00(北京时间),现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变更为2017年9月18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三、 发布公告媒体
本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及《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四、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 标 人:郏县农业综合开发扶贫办公室(郏县西大街)
联 系 人:高先生
联系电话:0375-5172156
招标代理机构:郑州力德招标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平顶山市中兴路北段广厦商务中心六楼)
联 系 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0375-2983909 13273886000
邮 箱: zzldzbxcq@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