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人名称:
淳安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二.采购项目名称:
淳安县公共医疗服务PPP项目投标通知书
三.采购项目编号:
CACGZF[2017]115号
四.原采购公告发布日期:
2017年8月18日
五.更正理由:
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不一致
六.更正事项:
投标保证金变更为:本项目投标保证金100万元(壹佰万元),须以保函形式在投标截止日当天提交,保函受益人应为淳安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保函有效期限至投标截止之日后90天。【请投标人自行保留复印件以便制作标书时使用】。保函出具机构须为地级市及以上的中行、工行、农行、建行、交行的支行或分行,或淳安县当地的的银行机构。
七.其他事项: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淳安辰光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点:浙江省淳安县千岛湖镇新安大街104号
联系人:高文峰
联系电话:0571-64813937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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