颍上县卫计委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变更公告
颍上县卫计委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各潜在供应商:
经研究,颍上县卫计委医疗设备采购项目(YSZGY-CG2017223)招标文件中招标公告及评标办法作如下更正:
1、“2.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2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 ■否”更正为“2.供应商资格: 2.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2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 ■否;2.3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2、评标办法中初步评审表更正如下:
初步评审表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符合性评审 | 供应商名称 | 与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一致 |
开标一览表 | 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
投标函 | 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
投标文件规范性 | 格式、封装、纸质投标文件数量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无严重的编排混乱、内容不全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前后矛盾情况,对评标无实质性影响的。 | |
供货期 |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 | |
| 质保期 |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 |
| 质量标准 |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 |
资格审查 | 投标保证金 | 核对保证金金额、账号、账户、开户行是否与基本账户和前附表要求一致 |
营业执照(副本) | 有效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公证件 | 有效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 有效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技术参数要求及其他相关资料 | 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以上评审中(资格审查)中要求的证件或材料,供应商按要求提供原件(开标现场提交),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放入投标文件内,供应商将以上证件列好清单打印(一式两份),递交原件的同时提交。 |
本次更正做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不一致之处,以本次更正公告为准,采购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通知。
颍上县卫计委 2017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