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城建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公路管理局全区公路路况检测及分析服务(GXZC2017-G3-10061-GXCJ)招标文件更改通知(一)
项目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公路管理局全区公路路况检测及分析服务
项目编号:GXZC2017-G3-10061-GXCJ
一、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汪崟、梁敏
项目联系电话:0771-5587475
二、原公告名称及地址时间等:
首次公告日期:2017年08月08日
本次变更日期:2017年08月17日
原公告项目名称:广西城建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公路管理局全区公路路况检测及分析服务(GXZC2017-G3-10061-GXCJ)公开招标公告
原公告地址:http://ncpms.ccgp.gov.cn/GS6/BidInfo/preview2?bidId=2c8382a35dbb0e97015dc0e32ac658d1
三、更正事项、内容:
各投标人:
一、项目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公路管理局全区公路路况检测及分析服务
二、项目编号:GXZC2017-G3-10061-GXCJ
三、采购人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公路管理局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周工 0771-2115855
联系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云景路3号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西城建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汪崟、梁敏 0771-5587475
联系地址:南宁市金湖南路31号三楼301室
五、首次公告日期:2017年8月8日
六、更正日期:2017年8月17日
七、现对采购文件作如下更改:
1. 删除采购文件P9“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实施人员要求)”中的第5项“安全员”。
2. 删除采购文件P35“合同书附件1 投标项目实施人员最低要求”中的第5项“安全员”。
3. 采购文件P5第二章 招标项目需求中“3.10 为保证检测业务的顺利进行及后续工作的开展,中标单位应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境内设有常驻服务机构”,现更改为:“为保证检测业务的顺利进行及后续工作的开展,若投标人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境内未设有固定的办公机构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承诺中标后在签订合同前设立该机构”。
4. 采购文件P26第四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1.价格分”中的“(5)除上述情况外,评标价=投标价。对于投标报价高于政府采购预算金额或者低于95%政府采购预算金额,将被认为该报价超出采购人支付能力或者低于成本价而不具备竞争力,投标人价格分为0分”,现更改为:“如投标报价高于采购预算金额,作无效投标处理”。
5. 采购文件P27第四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3.服务承诺分”中“三档(6.1-8分):……;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境内设有常驻服务机构;……”,现更改为“三档(6.1-8分):……;投标人应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境内设有固定的办公机构(提供南宁市境内的办公场所房屋租赁合同或公司、分公司工商营业执照)……”。
6. 采购文件P27第四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5.业绩分”中“2014年以来承担过国省干线公路路面检测评定(含PQI、PCI、RQI、RDI四项指标),……”,现更改为:“2014年以来承担过国省干线公路路面检测评定(同时包含PQI、PCI、RQI三项指标),……”。
7. 采购文件P49“2.资信/商务文件目录”第(18)条“投标人在交通运输部工程质量监督局公布2015年度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信用评价结果证明资料(可网页截屏打印)”,现更改为:“投标人在交通运输部工程质量监督局公布2016年度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信用评价结果证明资料(可网页截屏打印)”。
8. 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延期至:“2017年9月1日上午9时30分”。
其余内容不变。
八、网上查询: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gxzfcg.gov.cn)。
采购人:广西壮族自治区公路管理局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城建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8月17日
四、其它补充事宜:
无
五、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公路管理局
采购单位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云景路3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周工0771-2115855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广西城建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南宁市金湖南路31号三楼301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汪崟、梁敏0771-55874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