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川县三街镇人民政府灵川县三街镇新型城镇化示范乡镇项目市民休闲中心建设工程更正公告
项目名称:灵川县三街镇新型城镇化示范乡镇项目市民休闲中心建设工程
项目编号:SXHR2017GX0714
一、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
项目联系电话:0773-5831777
二、原公告名称及地址时间等:
首次公告日期:2017年08月02日
本次变更日期:2017年08月08日
原公告项目名称:灵川县三街镇人民政府灵川县三街镇新型城镇化示范乡镇项目市民休闲中心建设工程
原公告地址:http://www.ccgp.gov.cn/cggg/dfgg/gkzb/201708/t20170802_8619639.htm
三、更正事项、内容:
灵川县三街镇新型城镇化示范乡镇项目市民休闲中心建设工程施工招标(项目编号:SXHR2017GX0714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公布及
更改补充通知(一)
各投标人:
一、采购项目名称:灵川县三街镇新型城镇化示范乡镇项目市民休闲中心建设工程;
二、采购项目编号:SXHR2017GX0714;
三、采购人名称:灵川县三街镇人民政府;
地址:三街镇马路街4号;
联系人及电话: 李主任,18177319058;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恒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桂林市七星区穿山东路11号樱特莱庄园蓝天28号;
项目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 0773-5831777、17777340667;
五、首次公告日期:2017年8月2日;
六、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公布及更改补充通知(一)
1.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 )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细则》的规定
本工程预算经 灵川县财政局审核 审核,工程预算总造价为1803303.56 元【其中:预算价1504271.96 元,安全文明施工费 33563.40 元,规费 86762.44 元(其中:社会保险费 79683.14 元,其他 7079.30 元),增值税 178705.76 元】。
本工程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 1504271.96元(不含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增值税)
根据市住建〔2016〕34号文《关于市建成区、临桂新区、灵川县范围内建筑工程新增扬尘防治费用的通知》,另计扬尘防治费,本项目扬尘防治费 14426.43 元。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含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增值税)高于本工程最高投标限价为无效投标。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规费、增值税均作为不可竞争费用单列。扬尘防治费在投标报价建安费之外单列。
2.招标文件中第4页第五点原为:
“投标保证金:壹万玖仟元整(¥:19000.00)(必须足额缴纳)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保证金从投标人账户通过网银转账方式转账缴纳,否则视为无效保证金。保证缴纳银行账户信息请登录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查看。”
招标文件中第7页3.4.1原为: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壹万玖仟元整(¥:19000.00)(必须足额缴纳)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保证金从投标人账户通过网银转账方式转账缴纳,否则视为无效保证金。保证缴纳银行账户信息请登录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查看。”
现变更为:“投标保证金:壹万玖仟元整(¥:19000.00)(必须足额缴纳)。投标人应于2017年8月24日9时30分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账户通过网银转账方式缴纳,保证金缴纳银行账户信息请登录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查看。”
请按以上更改内容执行,其余部分不变。
特此公告。
采购代理机构:陕西恒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8月8日
四、其它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灵川县三街镇人民政府
采购单位地址:三街镇马路街4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李主任 18177319058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陕西恒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桂林市七星区穿山东路11号樱特莱庄园蓝天28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张工、0773-5831777、177773406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