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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工商)饭堂物资采购更正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7-08-01 14:35: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佛山市伟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于2017年07月28日 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提交的 南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工商)饭堂物资采购(440605-201707-509508-0084)(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因招标文件中的部分事项发生变化原因,现将原公告部分内容作如下更正/变更:

1、商务部分评分中第4点与第6点:

3

商务部分

50

          

序号

评分因素

权重

评分准则

4

投标人获得的相关证书

6

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9001

2、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

3、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ISO18001

4、获得政府或协会部门颁发的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证书;

5、获得国家权威检测质量合格产品证书;

6、获得质量服务诚信AAA企业证书;

以上每获得一项的得1分,最高得6分。须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或官方网页截图作为评分依据,并且所获证书须在有效期内,否则不得分。

6

生产基地情况

10

1、投标人具有广东省内生产基地:

1)独立自主或合作的生产基地: 总面积<500亩得2分; 500亩≤总面积<1000亩得4分;总面积≥1000亩得8分。

(2)生产基地为租赁: 总面积<500亩得1分; 500亩≤总面积<1000亩得2分;总面积≥1000亩得4分。

2、投标人具有广东省外生产基地:

1)独立自主或合作的生产基地: 总面积<500亩得1分; 500亩≤总面积<1000亩得2分;总面积≥1000亩得4分。

(2)生产基地为租赁: 总面积<500亩得0.5分; 500亩≤总面积<1000亩得1分;总面积≥1000亩得2分。

3、基地获得中国绿色健康食品证书的得2分。

上述12两点合计最高得8分。

注: A.认定为独立自主或合作的生产基地:需提供基地产权证明或合作证明材料,若为股东代表之一签署/持有的文件,则必须提交股东身份证明,如公司注册登记时的股东出资证明等;基地须提供用地证明。 B.认定为租赁:须提供购销协议及近三个月的购销发票证明。或者租赁合同复印件。基地须提供用地证明。(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没有提供不得分)

 修改为:

3

商务部分

50

          

序号

评分因素

权重

评分准则

4

投标人获得的相关证书

8

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9001

2、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

3、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ISO18001

4、获得政府或协会部门颁发的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证书;

5、获得国家权威检测质量合格产品证书;

6、获得质量服务诚信AAA企业证书;

以上每获得一项的得1分。

7、获得中国绿色健康食品证书的得2分。

最高得8分。须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或官方网页截图作为评分依据,并且所获证书须在有效期内,否则不得分。

6

生产基地情况

8

1、投标人具有广东省内生产基地:

1)独立自主或合作的生产基地: 总面积<500亩得2分; 500亩≤总面积<1000亩得4分;总面积≥1000亩得8分。

(2)生产基地为租赁: 总面积<500亩得1分; 500亩≤总面积<1000亩得2分;总面积≥1000亩得4分。

2、投标人具有广东省外生产基地:

1)独立自主或合作的生产基地: 总面积<500亩得1分; 500亩≤总面积<1000亩得2分;总面积≥1000亩得4分。

(2)生产基地为租赁: 总面积<500亩得0.5分; 500亩≤总面积<1000亩得1分;总面积≥1000亩得2分。

上述12两点合计最高得8分。

注:A.认定为独立自主或合作的生产基地:需提供基地产权证明或合作证明材料,若为股东代表之一签署/持有的文件,则必须提交股东身份证明,如公司注册登记时的股东出资证明等;基地须提供用地证明。 B.认定为租赁:须提供购销协议及近三个月的购销发票证明。或者租赁合同复印件。基地须提供用地证明。(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没有提供不得分)

 

2、招标文件第59页“价格部分”备注第4点

“4、对本项目的投标书编制软件使用做如下补充说明:本项目开标一览表中“交货期”投标人可填写“合同签订并生效之日起两年”,若投标折扣率为90.52%,则“投标总价”请填写“90.52”,“备注”填写“投标折扣率90.52%”。”

修改为:

“4、对本项目的投标书编制软件使用做如下补充说明:本项目开标一览表中“交货期”投标人可填写“2017年9月1日-2018年8月31日”,若投标折扣率为90.52%,则“投标总价”请填写“90.52”,“备注”填写“投标折扣率90.52%”。”

3、招标文件第60页“附件清单”中“投标人资格性审查辅助文件”中的“9、投标保证金缴款证明扫描件”删除。

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如原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与本更正公告有不符之处,以本更正公告为准。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未变更部分,仍按原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执行。


其他内容不变。

二、投标(响应)截止时间:201708181430

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潘先生联系电话:0757-86230148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龚先生 联系电话:0757-86285198
(二)采购代理机构 :佛山市伟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南桂东路38号房地产发展大厦主楼9楼3号
联系人:潘敏昭联系电话:0757-86230148
传真:0757-86230148邮编:528200
(三)采购人:佛山市南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工商)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南新五路一号
联系人:游惠芬联系电话:0757-86228921
传真:0757-86390886邮编:528200

特此公告。

 

发布人:佛山市伟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7年08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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