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院校选定变更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7-07-14 15:27: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菏泽市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院校选定
变更公告
一、项目名称:菏泽市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院校选定项目
二、项目编号:HCFWS2017-008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变更内容:
竞争性磋商文件中供应商资质要求及合格的供应商,变更内容如下: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在菏泽市(含各县区),并为菏泽市属或省、部属国办(艺术类除外)单位,须经教育部门批准设立的高等院校、高职院校、中职院校和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批准设立的技师学院、高级技工学校、民政部门设立的民办学校等。
(4)具有《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5)必须持有法人授权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注:为避免网上开标因不可控因素无法进行,需提供上述证明材料原件,与纸质响应文件一并提交,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相应内容一并修改,不再多余声明。
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第五章服务要求,变更内容如下:
第13项变更内容:学员毕业后,承训机构每推荐一名退役士兵就业,并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奖励承训机构500-1000元,不推荐就业岗位只负责培训的不予奖励。
本项目每个专业的成交单位在领取通知书时,缴纳相关费用,每个专业费用为伍佰元,由成交单位支付。
五、采购人:菏泽市退役士兵就业培训中心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0530-5628168
代理机构:山东东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15564001717
2017年7月14日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