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公安局增城区分局2017年公安警用装备采购项目(CLPSP17GZ05ZC65)更正公告
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于2017年06月28日 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提交的 广州市公安局增城区分局2017年公安警用装备采购项目(440183-201706-114467-0005)(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因招标文件中的采购需求变化原因,现将原公告部分内容作如下更正/变更:
一、 更正事项、内容: 1. 原招标文件第四章用户需求书第23页第9项盾牌的第12项“12.产品须通过公安部特种警用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验。检验依据为《GA 422-2008防暴盾牌》和《Q/JF FBP01-2014 加强型防暴盾牌补充条件》。” 更正为:“12.产品须通过公安部特种警用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验。检验依据为《GA 422-2008防暴盾牌》。”。 2. 原招标文件第四章用户需求书第25页第15项一次性手铐的“采用优质塑料制成其特点是塑料带边沿设置有直角三角形锯齿,在塑料带上设置有锁扣,锁扣上设置有锁扣眼,锁扣眼的宽度小于设置有直角三角形锯齿塑料带的宽度。 100 210” 更正为:“采用优质塑料制成其特点是塑料带边沿设置有直角三角形锯齿,在塑料带上设置有锁扣,锁扣上设置有锁扣眼,锁扣眼的宽度小于设置有直角三角形锯齿塑料带的宽度。 10000 2.1” 3. 原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邀请函第6页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7年6月29日至2017年7月18日期间(办公时间内:工作日9:00-12:00,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7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300.00元,售后不退。”更正为“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7年6月29日至2017年7月26日期间(办公时间内:工作日9:00-12:00,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7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300.00元,售后不退。” 4. 原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邀请函第6页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7月19日9时30分。 ”更正为“八、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7月27日09时30分。” 5. 原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邀请函第6页 “十、开标时间:2017年7月19日9时30分。”更正为“十、开标时间:2017年7月27日09时30分。” 6. 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原采购文件与澄清修改文件有矛盾的地方,以此更正文件为准。
其他内容不变。
二、投标(响应)截止时间:2017年07月27日09时30分
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何小姐,李小姐 | 联系电话:020-87651688-145,020-87651688-884 |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冯先生 | 联系电话:020-32858033 |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 地址: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23楼 |
联系人:梁群燕 | 联系电话:020-87651688-688 |
传真:020-87651698 | 邮编:510075 |
(三)采购人:广州市公安局增城区分局 | 地址: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府佑路99号 |
联系人:冯伟岳 | 联系电话:020-32858031 |
传真:020-82662281 | 邮编:511340 |
特此公告。
发布人: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7年0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