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西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健身器材项目竞争性谈判招标采购变更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7-07-11 16:26: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关于江西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健身器材项目竞争性谈判招标采购
变更公告
?
江西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健身器材项目于2017年7月10日发布竞争性谈判招标公告,现就原公告及文件作如下变更:
?
原公告及文件: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a.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b.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原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c.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原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d.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原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e.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原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f.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现变更为: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016年年度经审计财务报表原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自行承诺)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谈判前12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凭证及2017年度内连续三个月社保凭证原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原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其他事项不变!
?
???????????????????????????????采购单位:江西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采购代理:抚州致达采购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7月11日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