泌阳县商务中心区及古城社区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变更公告
泌阳县商务中心区及古城社区电梯采购
及安装项目变更公告
各投标人:
我中心承办的泌阳县商务中心区及古城社区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项目编号:泌政采[2017]042号部分内容变更如下:
一、原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原则及办法2.评分标准3.1货物的质量水平、性能及技术的先进性,质量水平(19分)
a、投标型号电梯采用全球统一设计标准,为出口型电梯得2分。(提供相关报关单复印件加盖公章)
b、投标型号电梯主机采用永磁同步无齿轮卧式主机得4分。
c、投标型号电梯控制柜采用模块化设计控制得2分。
d、投标型号电梯悬挂系统采用扁平钢带得8分。
e、投标型号电梯采用能源再生装置的得3分。
现变更为:
质量水平(19分)
e、投标型号电梯采用国家统一设计标准,为出口型电梯得4分。(提供相关报关单复印件加盖公章)
f、投标型号电梯主机采用永磁同步无齿轮卧式主机得4分。
g、投标型号电梯控制柜采用模块化设计控制得2分。
h、投标型号电梯悬挂系统采用扁平钢带得5分,投标型号电梯悬挂系统采用电梯钢丝绳得2分。
e、投标型号电梯采用能源再生装置的得4分。
二、原开标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定于7月14日上午10:00,现变更于7月25日上午10:00。
其他内容变。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质疑;需提供书面质疑函并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复印件、身份证件(原件),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须提供报名单位2016年6月至今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并提供与公司的劳动合同关系证明和报名票据。携带参与本项目相关质疑材料一并递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泌阳县房改办
2 017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