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平市人民政府金融服务办公室基金管理人采购项目变更公告
采购文件编号:SPZFCG-JZXCS2017-017
根据四平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下达的政府采购任务通知书,四平市政府采购中心就四平市人民政府金融服务办公室基金管理人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提交密封响应文件。
一、投标人资格要求:
1.1 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并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
1.2具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本招标项目标的的合法资格。
1.3 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1.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5 其他资格条件要求。
二、项目内容:基金管理人一个(详见“服务需求及辅助服务要求”)。
三、采购项目预算: 无。
四、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和方式:从即日起至2017年7月21日16:3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四平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四平市政府采购中心.公益.cn/)注册、下载标书。(注: 补遗公告、变更公告、终止公告、废标公告、预中标成交公示、中标成交公告、合同公告等只在四平市政府采购网发布, 下载完磋商文件就视同购买了磋商文件,下载时必须使用投标单位的身份下载[网站后台自动记录],否则投标无效)
五、项目答疑会和踏勘现场: 无
六、响应截止时间及磋商开始时间:2017年 7 月 24 日13:10,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七、提交响应文件地点及磋商地点:四平市政府政务大厅开标室(四平市铁西区英雄大路2177号)。
八、磋商保证金:人民币5万元。基本户提交磋商保证金票据(应当是转账支票[只适用四平市内]、银行汇票[必须同时提交第2、3联]、银行本票或银行保函四种方式选其一,转入、汇入[存入]等方式视为未按要求提交保证金)影印件必须在开标前1个工作日16:30前发到邮箱(spcgxlx@163.com),原件必须在开标现场提交,否则为无效投标。提交磋商保证金票据影印件的供应商,除开标前1个工作日16:30前书面说明理由或不可抗拒的因素出现外,不能按期参加投标的供应商给予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处罚。
投标供应商基本户开户银行转入提交的特殊约定和其他具体要求请见磋商文件中保证金条款。
九、四平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人联系方式:
地址:四平市铁西区政新街2号四平市财政局七楼
项目联系人:许蓝心 电话:0434-3216009
传真:0434-3216005 邮政编码:136000
开户行:建行四平金财支行 开户行行号:105243000122
账户名称:四平市政府采购中心 账号:22001622336055000306
采购人联系人:宋二欣 电话:0434-3266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