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劳务服务采购项目变更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7-07-11 11:14: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采购文件编号:SPZFCG-JZXTP2017-030
1.合格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1.2 具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经营本项目标的的合法资格。
1.3 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报价。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供应商的报价均将被拒绝。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1.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5 其它资格条件要求。
3.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时间和方式:从即日起至2017年7月13日16:3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四平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四平市政府采购中心.公益.cn/)注册、下载谈判文件。(注: 补遗公告、变更公告、终止公告、废标公告、中标成交公告、合同公告等只在四平市政府采购网发布, 下载完谈判文件就视同购买了谈判文件,下载时必须使用投标单位的身份下载[网站后台自动记录],否则投标无效)
4.项目答疑会和踏勘现场:无。
5.谈判预备会议:无。
6.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7月17日13:10,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7.开标时间:2017年7月17日13:10。
8.报价地点及谈判预备会议地点:四平市政府政务大厅开标室(四平市铁西区英雄大路2177号)。
9.谈判保证金:人民币0.9万元。基本户提交谈判保证金票据(应当是转账支票[只适用四平市内]、银行汇票[必须同时提交第2、3联]、银行本票或银行保函四种方式选其一,转入、汇入[存入]等方式视为未按要求提交保证金)影印件必须在开标前1个工作日16:30前发到邮箱(spcgwd@163.com),原件必须在开标现场提交,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提交谈判保证金票据影印件的供应商,除开标前1个工作日16:30前书面说明理由或不可抗拒的因素出现外,不能按期参加投标的供应商给予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处罚。
投标供应商基本户开户银行转入提交的特殊约定和其他具体要求请见谈判文件中保证金条款。
10.四平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人联系方式:
地址:四平市铁西区政新街2号四平市财政局七楼
项目联系人:王丹 电话:0434-3216004
传真:0434-3216005 邮政编码:136000
开户行:建行四平金财支行 开户行行号:105243000122
账户名称:四平市政府采购中心 账号:2200162233605500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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