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川市中医院吴川市中医院整体搬迁建设 PPP 项目更正公告2
广东万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于2017年07月03日 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提交的 采购项目名称(吴川市中医院吴川市中医院整体搬迁建设 PPP 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因其他原因,现将原公告部分内容作如下更正/变更:
广东万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于2017年6月12日在湛江市政府采购网(http://zhanjiang.gdgpo.com/)上发布的吴川市中医院整体搬迁建设 PPP 项目(项目编号:ZJCG2017-VC020)采购公告,现将项目前期资料(实施方案)和采购文件的部分内容作如下更正: 1、原项目前期资料(实施方案)中P11(四)项目公司(SPV)股权情况,删除“项目运营期内,从社会资本方回收全部投资及合理利润开始第二年,社会资本方零对价一次性转让项目公司(SPV)30%股权给吴川市中医院,吴川市中医院的项目公司(SPV)股权最高不超过50%”。 2、原项目前期资料(实施方案)中P15:“三、项目运作方式和交易结构”修改为“三、项目运作方式及主要合作内容”。 3、原项目前期资料(实施方案)中P15-16(项目运作方式):“(1)本项目拟采用“BOT+O&M”模式即由社会资本方负责本项目的设计、融资、建设、运营、移交(合同期满后将管理权移交政府)。”修改为:“本项目拟采用“BOT”模式即由社会资本方负责本项目的设计、融资、建设、运营、移交。”;“(2)然后项目公司(SPV)与吴川市中医院签署《委托运营服务合同》,医院核心医疗业务由项目公司(SPV)委托吴川市中医院运营,非核心业务由项目公司(SPV)委托社会资本方选择有经验、有资质的托管公司运营;” 修改为:“医院核心医疗业务由吴川市中医院运营,非核心业务由项目公司(SPV)运营;”;新增:“(3)医院非核心业务包括药品、卫生耗材的物流配送、停车场、食堂、超市以及其他商业配套设施等经营和管理(不包括医疗设备及医院新增业务用房建设)”。 4、原项目前期资料(实施方案)中新增“(二)项目合作范围及期限”及“(三)主要合作内容”。 5、原项目前期资料(实施方案)中P18(回报机制):“项目运营期内,吴川市中医院每年获得的财政补贴由吴川市政府统筹安排使用。”修改为:“项目运营期内,本项目每年获得的财政补贴由吴川市政府统筹安排使用”。 6、原项目前期资料(实施方案)中P20“吴川市中医院运营的核心业务产生的利润和中医院获得非核心业务的收益全部上缴项目公司(SPV)用于偿还社会资本方成本及合理回报;若以上均不能满足社会资本方成本及合理回报,则按照可行性缺口补贴的付费模式,由吴川市人民政府补贴剩余缺口资金(吴川市人民政府承诺将缺口资金列入市财政中长期年度预算,并出具经过吴川市人大常委会审批该预算的决议)。”修改为:“吴川市中医院运营的核心业务产生的利润由中医院享有,项目公司获得的非核心业务的收益用于抵扣项目公司投资回报;项目公司所获非核心业务收益无法满足项目建设成本和回报的,中医院可通过核心业务利润补贴于项目公司(以中标投资回报率及投资基数计算得出每年支付上限)。若以上均不能满足社会资本方成本及合理回报,则按照可行性缺口补助的付费模式,由吴川市人民政府补贴剩余缺口资金(吴川市人民政府承诺将缺口资金列入市财政中长期年度预算,并出具经过吴川市人大常委会审批该预算的决议)。详细计算办法见本方案第四章(五)可行性缺口补助计算”。 7、原项目前期资料(实施方案)中P21(非核心业务收支)中“吴川市中医院迁建项目非核心业务主要包含但不限于:药品和卫生耗材供应、后勤供应服务设施。其中,配套后勤供应服务设施包括停车场租赁、食堂承包、超市等。”修改为:“吴川市中医院迁建项目非核心业务主要包含但不限于:医院非核心业务包括药品、卫生耗材的物流配送、停车场、食堂、超市以及其他商业配套设施经营和管理等(不包括医疗设备及医院新增业务用房建设)”。 8、原项目前期资料(实施方案)中P22(投资回报)中“(1)项目投资总额30000万元,测算7%、7.5%、8%的合理利润率下每年等额支付方式模式下项目公司(SPV)的投资回报。项目公司(SPV)的合理回报采用7%、7.5%、8%合理利润率每年等额返还方式测算,项目公司(SPV)每年的投资回报为2418万元、2540万元、2665万元。详见附表5。”修改为:“投资回报采用以项目投资总额30000万元为基数,投资回报率选取7%、7.5%、8%三个指标进项测算,采用等额本息的计算方式下项目公司(SPV)的年投资回报分别为2418万元、2540万元、2665万元。详见附表5”;“(2)P23:投资回报按下面公式测算:(2)P为项目投资总额30000万元”修改为:“(2)P为项目投资总额30000万元(最终以竣工决算金额为准)。” 9、原项目前期资料(实施方案)中P23(可行性缺口补助测算改为:可行性缺口补助计算)“可行性缺口补助测算方案见附表4。根据可行性缺口补助测算方案测算,项目运营期4年内政府财政补贴合计约3073万元。考虑到项目运营前期业务发展需要有一个过程及减轻前四年政府财政补贴的压力,做以下安排:(1)项目运营期前4年政府应支付给项目公司(SPV)的年支付额减半支付。项目运营期第1年、第2年、第3年、第4年分别支付745万元、483万元、221万元、88万元,共计1537万元;(2)另一半应支付额等额置换到项目运营期第6-10年,用项目公司(SPV)经营利润支付。项目运营期第6年、第7年、第8年、第9年、第10年分别支付295万元、300万元、300万元、300万元、341万元,共计1536万元。” 修改为:“结合本项目特点,本项目回报机制如下:可行性缺口补助=可用性服务费+运营维护费-使用者付费=年投资回报-非核心业务收益; 若按上述模式计算得出可行性缺口补助低于中医院核心业务利润,则由中医院支付全部的可行性缺口补助于项目公司,若可行性缺口补助高于中医院核心利润,则先由中医院将核心业务利润全部支付于项目公司,由财政局支付不足部分。” 10、原项目前期资料(实施方案)中P26(付费机制) “本项目回报机制采用使用者付费加政府可行性缺口补贴的方式。付费机制关系 PPP 项目的风险分配和收益回报,是 PPP 项目合同中的核心条款。本项目社会资本方投资回报来源于项目委托运营管理服务费。”修改为:“本项目回报机制采用使用者付费加政府可行性缺口补助的方式。付费机制关系 PPP 项目的风险分配和收益回报,是PPP项目合同中的核心条款。当项目公司运营的非核心业务收益不能满足项目公司成本回收和合理回报的情况下,由医院核心业务运营收益补贴不足部分;若医院非核心业务与核心业务总收益不足以满足项目公司成本回收和合理回报,则按照《实施方案》及《PPP项目合同》约定,由吴川市财政局补贴剩余缺口资金。” 11、原项目前期资料(实施方案)中P28项目公司(SPV)股东协议(合资协议)1.合资期限、组织形式及经营范围“项目公司(SPV)为有限责任公司,合资期限与 PPP 项目合同约定的经营期相符。PPP 项目协议期满续展的,股东可另行签署新合资协议,并向工商登记管理部门申请延长经营期限。项目公司(SPV)经营范围仅可从事 PPP 项目合同约定的业务。” 修改为:“项目公司(SPV)为有限责任公司,合资期限与 PPP 项目合同约定的经营期相符。PPP 项目合作期满展期的,股东可另行签署新合资协议,并向工商登记管理部门申请延长经营期限。项目公司(SPV)经营范围仅可从事 PPP 项目合同约定的业务。” 12、原项目前期资料(实施方案)中P30新增:“7.项目公司清算” 13、原项目前期资料(实施方案)中P34新增:“项目公司运营” 14、原项目前期资料(实施方案)中P35(项目公司运维绩效考核表)“药品及耗材供应”修改为:“药品、卫生耗材的物流配送服务” 15、原项目前期资料(实施方案)中P37(七)移交“项目合作期限届满后,项目公司(SPV)将项目管理权益移交予项目实施机构或吴川市政府指定的其他机构,并保证所有项目设施运营状况良好。具体移交细则将在《PPP 项目合同》中进一步明确。”修改为:“项目合作期限届满后,项目公司(SPV)将项目全部资产及满足项目移交清单等全部资料移交给项目实施机构或吴川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其他机构,并保证所有项目设施运营状况良好,确保移交的项目设施不存在任何抵押、质押等担保权益或产权约束,亦不得存在任何种类和性质的索赔权。具体移交细则将在《PPP项目合同》中进一步明确。” 16、原项目前期资料(实施方案)中 P46新增:“3.项目公司运营考核” 17、原项目前期资料(实施方案)中出现的“合理利润率”修改为“投资回报率”。 18、原项目前期资料(实施方案)中P61附表4 (吴川市中医院整体搬迁建设PPP项目年度可行性缺口补助测算表)“按7.5%合理利润率测算的项目公司(SPV)每年收益。”修改为:“按7.5%投资回报率测算的项目公司(SPV)每年收入。” 19、原采购文件中P8的2.7运作模式删除“+O&M”。 20、原采购文件中P9删除“3.1.3项目运营期内,从社会资本方回收全部投资及合理利润开始第二年,社会资本方零对价一次性转让项目公司(SPV)30%股权给吴川市中医院,吴川市中医院的项目公司(SPV)股权最高不超过50%。(删除)”。 21、原采购文件中P14的5.2非经营性项目投资回报“项目投资总额30000万元,测算7%、7.5%的合理利润率下每年等额支付方式模式下项目公司(SPV)的投资回报。项目公司(SPV)的合理回报采用7%、7.5%合理利润率每年等额返还方式测算,项目公司(SPV)每年的投资回报为2418万元、2540万元。 项目公司(SPV)每年的投资回报按下面公式测算: 说明:(1)公式中A为项目公司(SPV)每年的投资回报; (2)P为项目投资总额30000万元; (3)i为回报率(合理利润率); (4)n为项目委托运营管理期限(n=30)。”修改为“项目投资总额30000万元,测算7%、7.5%、8%的合理利润率下每年等额支付方式模式下项目公司(SPV)的投资回报。项目公司(SPV)的合理回报采用7%、7.5%、8%合理利润率每年等额返还方式测算,项目公司(SPV)每年的投资回报为2418万元、2540万元、2665万元。 项目公司(SPV)每年的投资回报按下面公式测算: 说明:(1)公式中A为项目公司(SPV)每年的投资回报; (2)P为项目投资总额30000万元(最终以竣工决算金额为准); (3)i为回报率(合理利润率); (4)n为项目委托运营管理期限(n=30)。” 19、原采购公告及采购文件中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7年7月4日9时30分(北京时间)(9时开始受理投标文件)。”修改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7年7月18日9时30分(北京时间)(9时开始受理投标文件)。” 本更正公告作为采购文件的一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与采购文件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本更正公告的内容为准! 发布人:广东万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7 年 7月10日
其他内容不变。
二、投标(响应)截止时间:2017年07月18日09时30分
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吴嘉玲 | 联系电话:0759-2292113 |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陈亮 | 联系电话:0759-6519277 |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万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广东省湛江市赤坎区体育北路15号湛江商务大厦9楼910-912房 |
联系人:龚文斌 | 联系电话:0759-2292113 |
传真:0759-2285878 | 邮编:524043 |
(三)采购人:吴川市中医院 | 地址:吴川市在吴川市梅菉镇解放北路二巷六号 |
联系人:陈亮 | 联系电话:0759-6519277 |
传真:0759-6519288 | 邮编:524023 |
特此公告。
发布人:广东万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7年0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