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桂林航天工业学院教学设备采购(GXZC2017-G1-5302-KWZB)招标文件更正公告(五)
项目名称:桂林航天工业学院教学设备采购
项目编号:GXZC2017-G1-5302-KWZB
一、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潘虹;
项目联系电话: 0773-2860696
二、原公告名称及地址时间等:
首次公告日期:2017年05月26日
本次变更日期:2017年07月10日
原公告项目名称:桂林航天工业学院教学设备采购
原公告地址:-
三、更正事项、内容:
七、现对招标文件部分内容做出如下更改:
1、B分标第16分项货物产品名称原为:“工作站/服务器”,现更改为:“云服务中心工作站”。
2、B分标核心产品原为:“第20分项‘云工作站(云服务器)’”,现更改为:“第5分项‘翻译训练平台’”。
3、C分标核心产品原为:“第16分项‘学生显示器’”,现更改为:“第6、7、8分项‘高档教师耳机’、‘高档学生耳机’、‘多媒体控制平台’”。
4、B、C分标评分办法修改如下:
B、C分标评标方法
(一)对进入详评的,采用百分制综合评分法。
(二)计分办法(按四舍五入取至百分位)
1、价格分……………………………………………………………………………50分
(1)以进入评标的最低的投标报价为50分。
(2)某投标人价格得分 = ×50分
2、技术分……………………………………………………………………………25分
(1)基本分: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4分;不带▲号的技术参数出现负偏离的,每一项扣减1分,扣完 4分为止。 (满分4 分)
(2)设备性能分 (满分17 分)
由评委在打分前根据投标货物对招标文件中货物技术要求的响应程度集体讨论确定各投标人货物性能所属档次,然后评委在各档次内独立打分。
一档:货物性能、配置基本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实际使用性能一般,耐用性能一般,综合评定相对一般(0.1~5分)。
二档:货物性能、配置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实际使用性能良好,相比同类产品稳定性好,主要功能等有1项以上明显高于招标文件要求,综合评定相对良好(5.1~11分)。
三档:货物性能、配置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经评标委员会认可的重要技术指标、主要功能等有3项以上明显高于招标文件要求,且对用户的使用有实质性的帮助与提高,综合评定相对优秀(11.1~17分)。
(3)现场演示分 (满分4分)
由评委在打分前根据各投标人提供的现场演示效果:①流畅性(0.5~1分);②功能设计性(0.5~2分);③可操作性(0.5~1分)等方面进行横向比较,独立评审形成书面材料,并给予酌情打分。
注:演示时间为开标开始后,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要求提供现场演示,不演示不得分;演示完毕后需针对评委提出的问题进行解答,解答内容将计入评分考核。由评标委员会在打分前根据各投标人的现场演示情况确定各投标人所属档次,然后评委在相应档次内独立打分。
3、信誉业绩分………………………………………………………………………5 分
(1)投标人或主要投标产品生产厂商近两年获有关部门颁发的重合同守信用等与企业生产经营相关的奖项每个得0.5分。(满分1分)
(2)投标人通过ISO9000系列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且有效的得0.5分,所投产品生产企业通过ISO9000系列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且有效的按产品所占比例得0~1.5分 (提供有效证明复印件)。(满分2分)
(3)投标人2013年以来获得同类产品的销售业绩(以合同或中标、成交通知书复印件为准,必须能清晰反应采购内容,每有一份得1分)。(满分2分)
4、售后服务分………………………………………………………………………15分
(1)由评委在打分前根据投标文件中售后服务承诺书的免费保修期限、到达故障现场时间以及免费培训、定期回访(须注明时间)、备品备件、保修期外零配件优惠及其他优惠等内容集体讨论确定“一般,良好,优秀”各所属等级形成书面材料,并由评委按确定后各投标人服务方案的等级,在相应等级内独立打分。 (满分12分)
一般(0.1~4分):投标人投标产品(语音室或同传室主要硬件和软件)在投标时不能提供生产厂家出具的,针对本次项目的原厂售后服务承诺书或原厂供货证明复印件,售后服务承诺一般;
良好(4.1~8分):投标人投标产品(含语音室或同传室主要硬件和软件,报价或项号数占三分之一以下)在投标时能提供生产厂家出具的,针对本次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书或原厂供货证明复印件,并且售后服务良好;
优秀(8.1~12分):投标人投标产品(含语音室或同传室主要硬件和软件,报价或项号数占三分之一及以上)在投标时能提供生产厂家出具的,针对本次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书或原厂供货证明复印件,并且售后服务优秀。
注:投标时未能够提供生产厂家出具的,针对本次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书或原厂供货证明原件核查的,视为未提供,不得进入二、三档计分。
(2)本地化保障(满分3分)
主要产品生产厂家(语音室或同传室)在桂林有常驻办事处或售后服务点的,或投标人为桂林本地企业的得3分,满分3分。(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5、政策功能分(节能、环保、区内产品等)…………………………………………5分
(1)主要投标产品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定和公布《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每项产品得0.5分,满分1分(适用于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复印件为准,投标产品需清晰反映在清单上并提供投标产品所属清单页)。
(2)主要投标产品列入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制定和公布《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每项产品得0.5分,满分1分(以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复印件为准,投标产品需清晰反映在清单上)。
(3)投标产品80%以上为广西工业产品的得3分(以投标人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的《广西工业产品声明函》为评分依据。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招标采购促进广西工业产品产销对接实施细则的通知》(桂政办发【2015】78号)的规定,广西工业产品是指广西境内生产的工业产品,以生产企业的工商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为准。“投标产品80%以上为广西工业产品”是指参加政府采购项目时供货范围中采用广西工业产品的金额占本次招标总金额的80%以上)。
(三)总得分=1+2+3+4+5
5、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更改为:“2017年7月26日10时整”。
6、投标文件递交起止时间更改为:“2017年7月26日9时至10时”。
其他内容不变。
四、其它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桂林航天工业学院
采购单位地址:广西桂林市金鸡路2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刘老师 0773-5682305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桂林市七星区骖鸾路桂林国家高新区科技工业园四号小区湘商大厦四层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潘虹; 0773-28606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