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阳县鹤山镇中心小学教学楼建设施工项目澄清答疑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7-07-06 17:34: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宁阳县鹤山镇中心小学教学楼建设施工项目澄清答疑公告
一、项目编号:SDTANY2017-0058-01
二、项目名称:宁阳县鹤山镇中心小学教学楼建设施工及监理项目
三、首次公告日期:2017年6月27日
四、澄清内容:
宁阳县鹤山镇中心小学教学楼招标清单---建筑装饰部分由于评审机构评审时合在一个清单表内,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报价时规费费率统一按建筑专业费率计取(鲁建办字[2016]20号文,社会保障费执行鲁标定字[2016]33号文),装饰部分不再另行计取。
采购人:宁阳县鹤山镇中心小学
招标代理机构:泰安万和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七月六日
注:招标文件中其他内容不变,各潜在投标人在接到本澄清文件后在两日内回函确认,并将回执单通过邮件(扫描件发送至wanhe5056@163.com)或者直接送达等形式告知代理机构。在规定时限未回复视为同意和接受本澄清通知。
回 执 单
泰安万和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我单位已收到贵公司关于“宁阳县鹤山镇中心小学教学楼建设施工项目”招标文件的澄清文件。内容清晰、完整,无异议。我单位同意并保证按时参加开标会议,特此回执。
单位全称(盖章):
法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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