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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医科大学第三医院门诊医技楼项目医用辐射防护系统工程更正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7-06-30 16:50: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项目名称:河北医科大学第三医院门诊医技楼项目医用辐射防护系统工程

项目编号:SXZ13184T009

 

一、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付宏志

项目联系电话:83857865

 

二、原公告名称及地址时间等:

首次公告日期:2017年06月09日

本次变更日期:2017年06月30日

原公告项目名称:河北医科大学第三医院门诊医技楼项目医用辐射防护系统工程招标公告

原公告地址:http://www.ccgp.gov.cn/cggg/dfgg/gkzb/201706/t20170609_8356572.htm

 

三、更正事项、内容:

1.更正内容:该项目工期以前附表黑体字内容为准,工期为200日历天。 2.该项目暂列金以电子版清单为准,2000000元。 3.本工程无履约保证金,文件中涉及相关内容不适用。 4.文件所要求“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所需主要防辐射材料:铅复合板、铅防护门、防护涂料的同一品牌唯一授权”。 同一品牌唯一授权是指三种材料的生产厂家只能将同品牌材料授权给唯一投标人(生产厂家可以为同一,也可以非同一)。 5.最新建筑企业资质标准规定里无防辐射资质要求,该项目的资格条件制定、业绩要求符合现行资质规定要求,符合招标市场要求。 6.投标文件中商务标需要盖的造价人员印章必须为注册造价工程师印章,可以为投标单位的,也可以为非投标单位的,若为非投标单位的注册造价工程师专用章,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投标单位与造价人员所在单位的造价咨询委托协议书复印件。 7.本项目无暂定价,投标单位按要求报价。 8.投标文件中投标人自行投报主要材料、设备的编码和材料名称。 9.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不一致的,以工程量清单为准。dzb电子招标清单与招标工程量清单EXCEL版本格式、工程名称不一致的,投标单位打印投标文件报价部分以电子版工程量清单为准。 10.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由2017年7月3日09时00变更为2017年7月24日09时00 11.投标保证金有效期由2017年 7 月 3 日至 2017 年 9月30日(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90天)变更为2017年 7 月 24 日至 2017 年 10月21日(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90天)

 

四、其它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河北医科大学第三医院

采购单位地址:桥西区自强路13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蔡冀涛0311-88602184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石家庄鑫泽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裕华西路中原商业广场B座10层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付宏志0311-838578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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