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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关于贵港市覃塘区预算单位限额内工程项目施工单位定点服务采购(扩增)(GTRZ5G2017015)更正公告(一)

作者: 发布于:2017-06-07 16:42: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项目名称:贵港市覃塘区预算单位限额内工程项目施工单位定点服务采购(扩增)(GTRZ5G2017015)

项目编号:GTRZ5G2017015

 

一、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植一峻

项目联系电话:0775-4568783

 

二、原公告名称及地址时间等:

首次公告日期:2017年05月31日

本次变更日期:2017年06月07日

原公告项目名称:--

原公告地址:--

 

三、更正事项、内容:

各投标人:

一、采购项目名称:贵港市覃塘区预算单位限额内工程项目施工单位定点服务采购

二、采购项目编号:GTRZ5G2017015

三、采购人名称:贵港市覃塘区财政局                                    

地址:贵港市覃塘区行政中心

联系人及电话:黄城钧,0775-4906833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贵港市金港大道892

项目联系人:植一峻   联系电话:0775-4568783  传真:0775-4569515

五、首次公告日期:2017年5月31日

六、更正日期:2017年6月7日

七、现对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部分内容做出如下更改:

(一)招标公告第六条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承接贵港市覃塘区本级预算单位政府投资项目30万以上(含30万元)—200万元以下(不含200万元)的建设工程项目:

A分标为:房屋建筑工程(含装饰装修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含园林绿化工程),本分标扩增5家施工单位;

B分标为:水利水电工程,本分标扩增2家施工单位;

C分标为:公路工程,本分标扩增2家施工单位;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公开招标文件。”;

现更正为:承接贵港市覃塘区本级预算单位政府投资项目30万以上(含30万元)—200万元以下(不含200万元)的建设工程项目:

A分标为:房屋建筑工程(含装饰装修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含园林绿化工程),本分标扩增12家施工单位;

B分标为:水利水电工程,本分标扩增3家施工单位;

C分标为:公路工程,本分标扩增3家施工单位;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公开招标文件。

(二)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24条24.1原“招标代理机构将在评标结束五个工作日内将评标结果送采购人,采购人应对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A分标:具备房屋建筑工程(含装饰装修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含园林绿化工程)资质排位前五名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B分标:具备水利水电工程资质排位前二名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C分标:具备公路工程资质排位前二名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现更正为:“招标代理机构将在评标结束五个工作日内将评标结果送采购人,采购人应对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A分标:具备房屋建筑工程(含装饰装修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含园林绿化工程)资质排位前十二名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B分标:具备水利水电工程资质排位前三名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C分标:具备公路工程资质排位前三名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26条26.1原“协议将授予被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具备履行协议能力,评标结果报告中推荐的A分标:具备房屋建筑工程(含装饰装修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含园林绿化工程)资质排位前五名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B分标:具备水利水电工程资质排位前二名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C分标:具备公路工程资质排位前二名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如履行协议中发现有虚假投标行为的,则取消中标人资格,排位后一名的中标候选人递补,以此类推。”;

现更正为:“协议将授予被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具备履行协议能力,评标结果报告中推荐的A分标:具备房屋建筑工程(含装饰装修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含园林绿化工程)资质排位前十二名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B分标:具备水利水电工程资质排位前三名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C分标:具备公路工程资质排位前三名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如履行协议中发现有虚假投标行为的,则取消中标人资格,排位后一名的中标候选人递补,以此类推。

(四)招标文件第三章项目需求和说明第一条第6点原“中标供应商数量:本次定点服务采购将由贵港市覃塘区财政局应对评标委员会推荐的A分标:具备房屋建筑工程(含装饰装修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含园林绿化工程)资质排位前五名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B分标:具备水利水电工程资质排位前二名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C分标:具备公路工程资质排位前二名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投标人投标时必须说明是投房屋建筑工程(含装饰装修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含园林绿化工程)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公路工程中的哪一项工程或哪几项工程,同时必须附上相关的资质证明书。符合相应资质的中标供应商可以中一项或全部中几项。”;

现更正为:“中标供应商数量:本次定点服务采购将由贵港市覃塘区财政局应对评标委员会推荐的A分标:具备房屋建筑工程(含装饰装修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含园林绿化工程)资质排位前十二名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B分标:具备水利水电工程资质排位前三名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C分标:具备公路工程资质排位前三名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投标人投标时必须说明是投房屋建筑工程(含装饰装修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含园林绿化工程)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公路工程中的哪一项工程或哪几项工程,同时必须附上相关的资质证明书。符合相应资质的中标供应商可以中一项或全部中几项。

(四)招标文件第七章评标方法和中标标准A分标:房屋建筑工程(含装饰装修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含园林绿化工程)第二条中标标准原““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总得分由高到低排列次序(得分相同时,以企业管理制度建立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且企业管理制度建立分相同的,按企业从业人员分顺序排列),可推荐具备房屋建筑工程(含装饰装修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含园林绿化工程)资质排位前六名为中标候选人,总得分最高者为第一中标中标候选人,第二高者为第二中标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如果房屋建筑工程(含装饰装修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含园林绿化工程)资质投标人为六家(含六家)或进入详评的投标人为三家(含三家)的,则所有进入详评的投标人均确定为中标候选人。”;

现更正为:““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总得分由高到低排列次序(得分相同时,以企业管理制度建立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且企业管理制度建立分相同的,按企业从业人员分顺序排列),可推荐具备房屋建筑工程(含装饰装修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含园林绿化工程)资质排位前十三名为中标候选人,总得分最高者为第一中标中标候选人,第二高者为第二中标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如果房屋建筑工程(含装饰装修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含园林绿化工程)资质投标人少于十三家(含十三家)或进入详评的投标人为三家(含三家)的,则所有进入详评的投标人均确定为中标候选人。

(五)招标文件第七章评标方法和中标标准B分标:水利水电工程第二条中标标准原““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总得分由高到低排列次序(得分相同时,以企业管理制度建立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且企业管理制度建立分相同的,按企业从业人员分顺序排列),可推荐具备水利水电工程资质排位前三名为中标候选人,总得分最高者为第一中标中标候选人,第二高者为第二中标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如果水利水电工程资质投标人为三家(含三家)或进入详评的投标人为三家(含三家)的,则所有进入详评的投标人均确定为中标候选人。”;

现更正为:““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总得分由高到低排列次序(得分相同时,以企业管理制度建立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且企业管理制度建立分相同的,按企业从业人员分顺序排列),可推荐具备水利水电工程资质排位前四名为中标候选人,总得分最高者为第一中标中标候选人,第二高者为第二中标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如果水利水电工程资质投标人为四家(含四家)或进入详评的投标人为三家(含三家)的,则所有进入详评的投标人均确定为中标候选人。

(五)招标文件第七章评标方法和中标标准C分标:公路工程第二条中标标准原““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总得分由高到低排列次序(得分相同时,以企业管理制度建立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且企业管理制度建立分相同的,按企业从业人员分顺序排列),可推荐具备公路工程资质排位前三名为中标候选人,总得分最高者为第一中标中标候选人,第二高者为第二中标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如果公路工程资质投标人为三家(含三家)或进入详评的投标人为三家(含三家)的,则所有进入详评的投标人均确定为中标候选人。”;

现更正为:““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总得分由高到低排列次序(得分相同时,以企业管理制度建立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且企业管理制度建立分相同的,按企业从业人员分顺序排列),可推荐具备公路工程资质排位前四名为中标候选人,总得分最高者为第一中标中标候选人,第二高者为第二中标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如果公路工程资质投标人为四家(含四家)或进入详评的投标人为三家(含三家)的,则所有进入详评的投标人均确定为中标候选人。

 

 

 

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6月7日

 

四、其它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贵港市覃塘区财政局

采购单位地址:贵港市覃塘区行政中心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黄城钧 联系电话:0775-4906833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植一峻 联系电话:0775-45687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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