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惠州市地方税务局惠州市地方税务局印刷采购更正变更公告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于2017年05月05日 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提交的 惠州市地方税务局印刷采购(441300-201704-311-0036)(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因采购人笔误于电子版的需求文档的原因,现将原公告部分内容作如下更正/变更:
1、变更前内容: P4 二、采购预算和报价方式 变更后内容:P4 二、采购预算和报价方式 (二)报价方式:汇总单价报价 1、该项目是资格供应商招标,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和电子交易平台上按照汇总单价的报价方式进行投标报价。 2、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开标一览表(按资格供应商招标且汇总单价的报价方式)”“分项明细报价表(按资格供应商招标且汇总单价的报价方式)”。投标人在“分项明细报价表”提供的各单项投标报价不得高于采购文件“采购服务清单”中的各单项最高限价;投标人的汇总单价报价不得高于“采购服务清单”中各单项最高限价汇总之和(人民币:7.63元),否则均视为无效报价,由评审委员会在符合性审查中不予通过。 3、投标人必须在电子交易平台上提交电子唱标完成网上投标,才能参加该项目的投标签到、开标会议,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该项目投标。 4、投标人在电子交易平台按汇总单价进行报价后,完成其他相关内容并一起提交电子唱标,开标时报价将按汇总单价进行唱标。 备注:投标人报价中需要包括项目全部内容的费用(如交通、人员、验收、测试、培训、不可预见的费用及税金等),费用不管是否在投标人报价书中单列,均视为投标总价中已包括该费用。 2、变更前内容: P12 二、采购预算和报价方式 (一)采购结算: 人民币: 370400 元 (二)报价方式: 汇总单价报价 (三)报价要求: 1、该项目是资格供应商招标,按照汇总单价的报价方式进行投标报价。 2、分项明细的单项投标报价不得高于采购文件规定的相应的单项最高限价,开标一览表的汇总单项报价不得高于该项目所有最高限价汇总之和,否则都视为无效报价,并视为无效投标,由评审委员会在 符合性审查中不予通过。 3、投标人在交易平台按汇总单价进行报价,并完成其他相关内容后一起提交电子唱标,开标时报价将按汇总单价进行唱标。 4、投标人按分项报价明细表的格式要求对产品清单中各种产品、服务进行单项投标报价,投标人的各个单项投标报价不能超过该项目各个单项最高限价。 5、投标人必须在交易平台上提交电子唱标完成网上投标,才能参加该项目的投标签到、开标会议,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该项目投标。 备注:投标人报价中需要包括项目全部内容的费用(如交通、人员、验收、测试、培训、不可预见的费用及税金等),费用不管是否在投标人报价书中单列,均视为投标总价中已包括该费用。 变更后内容:P12 二、采购预算和报价方式 (一)采购预算总金额为(人民币:370400.00元/年)该预算总金额不参与本次招标价格评审,投标人无需按此预算总金额进行投标报价,此预算总金额仅作为本项目年度结算金额的上限,以具体合同履约的结算为准,服务期限为一年。 (三)报价方式:汇总单价报价 1、该项目是资格供应商招标,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和电子交易平台上按照汇总单价的报价方式进行投标报价。 2、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开标一览表(按资格供应商招标且汇总单价的报价方式)”“分项明细报价表(按资格供应商招标且汇总单价的报价方式)”。投标人在“分项明细报价表”提供的各单项投标报价不得高于采购文件“采购服务清单”中的各单项最高限价;投标人的汇总单价报价不得高于“采购服务清单”中各单项最高限价汇总之和(人民币:7.63元),否则均视为无效报价,由评审委员会在符合性审查中不予通过。 3、投标人必须在电子交易平台上提交电子唱标完成网上投标,才能参加该项目的投标签到、开标会议,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该项目投标。 4、投标人在电子交易平台按汇总单价进行报价后,完成其他相关内容并一起提交电子唱标,开标时报价将按汇总单价进行唱标。 备注:投标人报价中需要包括项目全部内容的费用(如交通、人员、验收、测试、培训、不可预见的费用及税金等),费用不管是否在投标人报价书中单列,均视为投标总价中已包括该费用。 3、变更前内容: P13-14 1、采购服务清单名称 序号 标的名称 具体内容 单位 单价(元) 1 税宣小折页 对折 份 0.17 三折 份 0.18 四折 份 0.25 五折 份 0.33 六折 份 0.40 七折 份 0.60 八折 份 0.67 2 税宣书刊 纳税服务知识 P(页) 0.08 3 税宣字帖 税宣钢笔字帖 P(页) 0.27 税宣毛笔字帖 P(页) 0.27 税宣毛笔字贴(描红) P(页) 0.32 4 税宣袋 税宣字贴手提袋 份 3.50 5 办税事项一次性告知二维码税宣资料 二维码印刷品印制费(活页本) P(页) 0.26 二维码印刷品印制费(台历本) P(页) 0.33 变更后内容: P13-14 序号 标的名称 具体内容 单位 单价(元) 1 税宣小折页 对折 份 0.17 三折 份 0.18 四折 份 0.25 五折 份 0.33 六折 份 0.40 七折 份 0.60 八折 份 0.67 2 税宣书刊 纳税服务知识 P(页) 0.08 3 税宣字帖 税宣钢笔字帖 P(页) 0.27 税宣毛笔字帖 P(页) 0.27 税宣毛笔字贴(描红) P(页) 0.32 4 税宣袋 税宣字贴手提袋 份 3.50 5 办税事项一次性告知二维码税宣资料 二维码印刷品印制费(活页本) P(页) 0.26 二维码印刷品印制费(台历本) P(页) 0.33 合计 7.63 4、变更前内容:P5-P6 报名时间: 自2017年05月05日08时30分 至 2017年05月25日17时30分 (北京时间,下同)。 网上交纳投标保证金时间:自 2017年05月05日08时30分 至2017年05月25日17时30分 。 提交电子唱标文件时间:自 2017年05月05日08时30分 至 2017年05月25日17时30分 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时间: 2017年05月26日14时30分 至 2017年05月26日15时00分 开标时间:2017年05月26日15时00分 变更后内容:P5-P6 报名时间: 自2017年05月05日08时30分 至 2017年06月11日17时30分 (北京时间,下同)。 网上交纳投标保证金时间:自 2017年05月05日08时30分 至2017年06月11日17时30分 。 提交电子唱标文件时间:自 2017年05月05日08时30分 至 2017年06月11日17时30分。 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时间: 2017年06月12日14时30分 至 2017年06月12日15时00分。 开标时间:2017年06月12日15时00分
(一)采购预算: 人民币:370400.00 元
(二)报价方式:按总价报价的报价方式报价
(三)报价要求:未按报价方式要求进行投标报价的,其投标无效,由评委会在符合性审查中不予通过。
(一)采购预算总金额为(人民币:370400.00元/年)该预算总金额不参与本次招标价格评审,投标人无需按此预算总金额进行投标报价,此预算总金额仅作为本项目年度结算金额的上限,以具体合同履约的结算为准,服务期限为一年。
(三)报价要求:
(三)报价要求:
其他内容不变。
二、投标(响应)截止时间:2017年05月25日17时30分
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边小姐 | 联系电话:0752-7121066 |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雷小姐 | 联系电话:0752-2536069 |
(二)采购代理机构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地址:惠州市江北文华一路2号大隆大厦6楼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联系人:边小姐 | 联系电话:0752-7121066 |
传真:7121001 | 邮编:516001 |
(三)采购人:广东省惠州市地方税务局 | 地址:惠州市演达大道22号 |
联系人:雷小姐 | 联系电话:0752-2536069 |
传真:0752-2536069 | 邮编:516007 |
特此公告。
发布人: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发布时间:2017年0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