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山县双河镇陈上庄村集中供水项目招标公告的变更公告
确山县双河镇陈上庄村集中供水项目招标公告的
变更公告
原项目编号:确发改招【2017】14号
各潜在投标人:
确山县双河镇陈上庄村集中供水项目招标公告工招标于2017年5月19日在指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接受潜在投标人报名。
一、原招标公告“第2条2.7、招标控制价:2160007元”现变更如下:
2.7、招标控制价:2160700元
二、原招标公告“第3条投标人资格要求”现变更如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3)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相应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二级或以上资格,且不得在其他在建工程中担任职务,且必须为本企业人员(以劳动合同和任意三项“社保”证明为准);
(5)技术负责人应具助理工程师或中级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
(6))六大员配备齐全(指施工员、材料员、测量员、质检员或质量员、预算员或造价员、安全员,须提供近6个月任意三项“社保”证明、劳动合同);
(7)企业近三年(2014年1月1日以来)具有管网工程100万元及以上业绩至少一项(需提供中标公示网页彩色打印件、中标通知书原件及施工合同原件,以施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施工合同以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颁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为准,内容完整详实应显示项目经理名字),(以上业绩证明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以备报名时进行网络查询);
(8)本次招标实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由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查询对象须包含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人,开具日期必须在报名期间)。
3.2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企业和拟派主要人员不得有任何不良行为记录;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3.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注:拟派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代理人一经确定不得更换(否则将视为放弃投标)
原招标公告其他条款及内容保持不变,特此通知!
招标人:确山县水利局
代理机构:郑州力德招标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