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全区检察机关统一软件运维服务,IT基础运维服务采购项目变更公告
项目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全区检察机关统一软件运维服务,IT基础运维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NXZZ20170428
一、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关莉 王莹
项目联系电话:0951-6854506
二、原公告名称及地址时间等:
首次公告日期:2017年5月12日
本次变更日期:2017年5月16日
原公告项目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全区检察机关统一软件运维服务,IT基础运维服务采购项目
原公告地址: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三、更正事项、内容:
原招标文件内容:
七、评标现场资格审查时投标企业应提供以下证明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或三证合一); 4、国家保密局颁发的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乙级以上资质(区外投标公司要求为甲级)原件; 5、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6、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7、由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内有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书面告知函原件(所在省(市)/县(区)检察机关出具); 8、投标保证金银行缴纳证明原件 9、具有公安部认可的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测评资质,并在“全国等级保护测评机构推荐目录”中证明; 投标方在资格审查时不提供以上1-9项证明文件,资格审查不予通过。如果评标委员会资格审查没有通过,则拒绝其参与投标。投标方应携带类似项目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原件备查。 |
现变更为:
七、评标现场资格审查时投标企业应提供以下证明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或三证合一); 4、国家保密局颁发的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乙级以上资质(区外投标公司要求为甲级)复印件加盖公章; 5、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6、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7、由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内有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书面告知函原件(所在省(市)/县(区)检察机关出具)原件; 8、投标保证金银行缴纳证明原件
投标方在资格审查时不提供以上1-8项证明文件,资格审查不予通过。如果评标委员会资格审查没有通过,则拒绝其参与投标。投标方应携带类似项目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原件备查。 |
四、开标时间:2017年6月1日15:00
五、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采购单位地址:银川市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陈宏涛 联系方式:0951-5926060
采购代理机构:宁夏卓知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银川市金凤区宝塔石化对面宁安大街与富安巷交汇处华通达商务楼305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关莉 王莹 0951-68545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