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云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50吨级渔政趸船采购YLLBG20171003-LB招标文件更改通知(一)
项目名称:50吨级渔政趸船采购
项目编号:YLLBG20171003-LB
一、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惠洁
项目联系电话:0772-4299199
二、原公告名称及地址时间等:
首次公告日期:2017年05月10日
本次变更日期:2017年05月12日
原公告项目名称:50吨级渔政趸船采购
原公告地址:http://www.ccgp.gov.cn/cgggdfgg/gkzb/201705/t20170510_8221955.htm
三、更正事项、内容:
受来宾市渔政渔港监督管理站委托,广西云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50吨级渔政趸船采购项目于2017年5月10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来宾市政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了招标公告。
一、原招标公告主要信息:
1、项目名称: 50吨级渔政趸船采购
2、项目编号:YLLBG20171003-LB
3、公告日期:2017年5月10日
4、公告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gxzfcg.gov.cn 、来宾市政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bzwjy.gov.cn。
二、更改内容:
1、招标文件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原为:“2017年月 日上午 时 分”,现更改为:“2017年6月2日上午10时30分”;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接收时间原为:“2017年月 日上午9时00分至10时00分”,现更改为:“2017年6月2日上午9时00分至10时30分”。
2、招标文件中在对投标人资格审查时进行信用查询,查询起止时间原为:“2014年月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现更改为:“2014年6月2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3、招标文件第27页-28页中(三)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第2、3点原为:“2、如果投标人认为本招标文件中存在有倾向性、排他性的内容或条款的,可以在2017年 月 日前,以书面形式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向本采购项目联系人反映。3、任何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要求,均应2017年 月 日前在的正常工作时间以传真或电报等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同时认定其他形式为无效。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该答复不指明答复问题的来源,并将答复同时在招标公告发布网站上公布。因投标人不关注网上发布信息造成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现更改为:“2、如果投标人认为本招标文件中存在有倾向性、排他性的内容或条款的,可以在2017年5月23日前,以书面形式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向本采购项目联系人反映。3、任何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要求,均应2017年5月23日前在的正常工作时间以传真或电报等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同时认定其他形式为无效。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该答复不指明答复问题的来源,并将答复同时在招标公告发布网站上公布。因投标人不关注网上发布信息造成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招标文件中交货时间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40日历日内建造、验收完成”,现更改为:“2017年11月30日前完成建造并通过验收”。
5、更改理由:交货时间更改是由于采购人工作紧急需要。
6、相应条款作相应变更,其余不变,请按以上执行。
三、业务咨询:
1、来宾市渔政渔港监督管理站
通讯地址:来宾市兴宾区人民路西311号
联系人:覃桂金 联系电话:0772-6653982
2、广西云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惠洁 ,联系电话:0772-4299199 传真:0772-4299238 邮政编码:546100。
通讯地址:来宾市古三路丽景苑商业城北门二楼2-1号广西云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3、政府采购监管管理部门:来宾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监督电话:0772-4235180。
广西云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2017年5月12日
四、其它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来宾市渔政渔港监督管理站
采购单位地址:来宾市兴宾区人民路西31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覃桂金:0772-6653982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广西云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来宾市古三路丽景苑商业城北门二楼2-1号广西云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张惠洁 0772-42991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