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阳县公安局出入境签注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澄清文件
宁阳县公安局出入境签注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澄清文件
一、 招标人:宁阳县公安局
地址:宁阳县金阳大街中段
电话/传真:13583886868
联系人:徐主任
二、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信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项目经理:韩志惠
地址:泰安市环山路绿色山庄1号楼2楼
E-mail: xinyitaian@163.com
电话:0538-6277518
三、政府采购计划编号:SDTANY2017-0041-00
四、项目名称:宁阳县公安局出入境签注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五、公告日期:2017年5月5日
六、招标文件第六章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第44页)
① 批量签注机:
原文件要求:
★2、为保证设备和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系统无缝对接(应符合接入公安内网要求),供货商须提供厂家公安部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加盖厂家公章;否则报价无效。
现澄清为:
★2、为保证设备和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系统无缝对接(应符合接入公安内网要求),供货商须提供厂家公安部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否则报价无效。
② 港澳通行证自助签注机:
原文件要求:
★2、为保证设备和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系统无缝对接(应符合接入公安内网要求),供货商须提供厂家公安部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加盖厂家公章;否则报价无效。
★3、为确保签注设备制作的证件符合公安部制证标准,根据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下发的《关于做好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制证设备采购准备工作的通知》(公境证[2013]3384号)文件精神,将优先选购公安部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制证设备中标厂家的产品。
现澄清为:
★2、保证设备和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系统无缝对接(应符合接入公安内网要求),并符合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制证标准;如无法达到要求,报价无效。
回 执 单
山东信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我方已收到关于“宁阳县公安局出入境签注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澄清文件(共2页),完全理解并接受该澄清内容,对该澄清文件内容无异议,特此回执。 。
投标单位(盖章):
全权代表: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