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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广西贵港市郁江两岸综合治理工程PPP项目》资格预审文件的澄清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7-05-11 18:26: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项目名称:贵港市郁江两岸综合治理工程PPP项目

项目编号:GXTZ-ZB-2017第(00266)号

 

一、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姜工

项目联系电话:0775-6793125

 

二、原公告名称及地址时间等:

首次公告日期:2017年04月24日

本次变更日期:2017年05月11日

原公告项目名称:贵港市郁江两岸综合治理工程PPP项目

原公告地址: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gxzfcg.gov.cn)、贵港市政府采购网(http://zfcg.ggcz.gov.cn/)和http://www.广西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三、更正事项、内容:

 1、联合体中某成员的某一年度的财务报表中,完整的报表仅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会计报表附注,无单独现金流量表,现金流量已在该年度财务报表的附注表中体现,是否满足申请人需提供“近3年(2013—2015年)经审计的财务状况表复印件,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若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成员均需提供)”的情况?。

    回复:满足。

    2、资格预审文件要求投标人具有“市政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根据对本项目招标内容的了解,本项目不涉及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等专业,那么设计单位具备的“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是否满足对设计资质的要求?

    回复:满足要求。

    3、资格预审文件第11页 “3、项目的建设理念和策划方案”、第16页3.1.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应包括的内容 “(11)服务方案”和第22页评标办法“7、编制项目的初步建设方案”是否为同一内容?

    回复:是同一内容。

    4、资格预审文件第15页1.4.2(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格预审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的要求与第30页联合体协议书说明“该联合体协议格式为参考格式,各投标单位可参照该模板拟定,也可根据自身需要自行拟定,但主要内容应满足模板内容要求。”相矛盾,以哪个要求为准?资格预审投标阶段是否需要按照联合体格式重新签订联合体协议?

    回复:提供资格预审报名时的联合体协议,无需重新签订联合体协议。

    5、联合体协议中已明确由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负责本项目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提交等投标工作,在资格预审文件授权委托中是只提供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即可,还是需要一并提供联合体其他成员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

回复:只需提供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

6、资格预审文件第14页9.3款规定“申请人在递交资格评审申请书的同时,必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备查”,但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仅有1个正本和1个副本,住建部于2016年5月19日已发文(建办市函[2016]462号)写明“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在对企业跨地区承揽业务监督管理、招标活动中,不得要求企业提供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原件,企业资质情况可通过扫描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的二维码查询”,请问是否可仅携带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加盖公章即可?

回复:只需携带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加盖公章。

7、资格预审文件中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中第20页等处仅要求财务报表、施工业绩原件备查。第23页3.1.2款则规定“审查委员会可以要求申请人提交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3.2.3项至第3.2.7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资格审查办法的前后要求不一致,请问是否可仅按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中的要求准备相关原件备查。

回复:按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中的要求准备相关原件备查。

8、证书聘用、证书注册和社保缴纳单位为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的人员,能否视为其母公司的人员投入本项目作为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和其他管理人员?

回复:可以。

9、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总工可否与资格预审报名时拟投入的人员不一致?

回复:可以。

10、资格预审文件第12页 1.4.2项(1)等处要求的联合体 “共同投标协议”,与(2)中要求的 “联合体协议书”,是否均指联合体协议?

回复:是。均指联合体协议书。

11、资格预审文件第11页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4.1项“4、其他要求”中,要求“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相关专业高级以上职称”,其中相关专业高级以上职称如何理解?

回复:具备工程系列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12、删除资格预审文件第15页1.4.3中(2)款内容。  

13、原资格预审文件第13页第3.3.1款“按给定格式,需要签字和(或)盖章的必须签字和(或)盖章。”,现更改为“按给定格式,需要签字和(或)盖章的必须签字和(或)盖章。(如为联合体投标,除资格预审文件有特殊注明外,有签字或盖章要求的投标人或申请人均指联合体牵头人)”。   

                                                          

 

其余内容及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间不变,特此通知。

 

四、其它补充事宜:

无。

 

五、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贵港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

采购单位地址:贵港市港北区迎宾大道883号住建委7楼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韦创裕 0775- 4232223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贵港市港北区仙衣路港宁花园A区7排7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姜火红 0775-6793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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