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文理学院全景式综合演播厅设备及安装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兰州文理学院全景式综合演播厅设备及安装采购项目
更正公告
交易编号:D01-12620000224333349J-20170414-025101-7
上海沪港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兰州文理学院委托,对兰州文理学院全景式综合演播厅设备及安装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首次公告日期为2017年04月14日,现作如下变更:
一、原招标文件中:
二、投标须知
2.2.2投标文件的制作
投标人须按投标文件一份正本,三份副本制作投标文件,必须按照下列编制顺序给文件编制页码并装订成册,在封面分别加盖“正本”或“副本”印样。
1) 商务文件部分应包括:
(1) 投标函
(2)投标人须提供制造商或代理商出具的合法授权证明原件;
(3) 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复印件)
(4) 营业执照等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5)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6)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7) 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结果告知函原件
(8) 售后服务承诺
(9) 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资料
2) 技术文件部分应包括:
(1)投标货物偏离表
(2)其他技术响应、样本资料及附件
(3)投标人推荐的选件清单(如果有的话)
(4)投标人一般情况表
(5)投标人近三年已完成类似项目一览表
(6)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
现更正为:
二、投标须知
2.2.2投标文件的制作
投标人须按投标文件一份正本,三份副本制作投标文件,必须按照下列编制顺序给文件编制页码并装订成册,在封面分别加盖“正本”或“副本”印样。
1)投标函(见附件2)
2)制造商授权函(见附件3)
3)制造商证明资料(见附件4)
2)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见附件5)
3)法人授权函(见附件6)
4)投标报价表(见附件7)
5)投标报价明细表(见附件8)
6)投标货物偏离表(见附件9)
7)技术说明文件(见附件10)
8)产品质量保证与服务承诺函(见附件11)
9)投标人基本情况表(见附件12)
10)资格证明文件(见附件13)
11)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资料(见附件14)
12)近三年已完成类似项目一览表(见附件15)
13)虚假应标承担责任申明(见附件16)
二、原公告及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三、联系人姓名及电话:
采购人:兰州文理学院
联系人:王栋
联系电话:13519401875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沪港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洋
联系电话:18593029685 18993892208
上海沪港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五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