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云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北流市城区道路(2017年)改造工程(二标)施工BLZC2017-G10-0311招标控制价的公布、截标开标时间及保证金缴纳的更改通知
项目名称:北流市城区道路(2017年)改造工程(二标)
项目编号:BLZC2017-G10-0311
一、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莉
项目联系电话:0775-2690161、2690131
二、原公告名称及地址时间等:
首次公告日期:2017年04月07日
本次变更日期:2017年04月28日
原公告项目名称:北流市城区道路(2017年)改造工程(二标)施工
原公告地址:http://www.ccgp.gov.cn/cggg/dfgg/gkzb/201704/t20170407_8087240.htm
三、更正事项、内容:
各潜在投标人:
一、北流市城区道路(2017年)改造工程(二标)施工(BLZC2017-G10-0311)招标控制价公布如下:
1.北流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定本工程的预算控制价:¥106382034.66元,其中:
①北流市城区道路(2017年)改造工程—高速路引道(桂龙翔路口至高速收费站段)的预算控制价:¥39252875.41元。
②北流市城区道路(2017年)改造工程—高速路引道(二环路陶瓷城路口至桂龙翔路口段)的预算控制价:¥67129159.25元。
2. 本工程的有效报价范围:投标报价≤招标上限控制价¥101062932.93元,其中:
①北流市城区道路(2017年)改造工程—高速路引道(桂龙翔路口至高速收费站段)的有效报价范围:投标报价≤招标上限控制价¥37290231.64元。
②北流市城区道路(2017年)改造工程—高速路引道(二环路陶瓷城路口至桂龙翔路口段)的有效报价范围:投标报价≤招标上限控制价¥63772701.29元。
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原招标文件中内容“2017年5月5日10时00分”,现更改为“2017年5月11日10时00分”。
三、投标保证金办理要求:原招标文件中内容“在2017年5月4日17时30分前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账或电汇到以下指定的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并由投标人持转帐凭据于2017年5月4日17时30分前到收款单位开具缴纳投标保证金的证明文件”,现更改为“在2017年5月10日17时30分前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账或电汇到以下指定的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并由投标人持转帐凭据于2017年5月10日17时30分前到收款单位开具缴纳投标保证金的证明文件”。
四、原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4.1.2中内容“在2017年5月5日10时00分前不得开启”,现更改为“在2017年5月11日10时00分前不得开启”。
五、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见本通知后于2017年5月3日北京时间18时00分前到广西云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玉林市双拥路39号东盛大厦17楼广西云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原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领取预算控制价。如需邮寄,请各潜在投标人发电子申请邮件到以下邮箱(83363261@qq.com)确认, 领取时间以邮戳时间为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ztb.gxi.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 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www.gxzfcg.gov.cn、玉林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http://www.ylctc.com。
请按上述内容执行,其它内容不变。
特此通知。
招 标 人:北流市交通旅游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广西云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2017年4月28日
四、其它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北流市交通旅游投资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地址:北流市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蔡志庆 0775-6350259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玉林市双拥路39号东盛大厦17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林莉 0775-2690161、2690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