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水稻研究所山东省水稻研究所国家耐盐粳稻育种创新基地修缮项目(一期)更正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7-04-28 18:07: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山东省水稻研究所山东省水稻研究所国家耐盐粳稻育种创新基地修缮项目(一期)更正公告
原采购信息内容;供应商资格要求:1、符合《中国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供应商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3、供应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4、供应商需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5、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是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且不得有其他在建项目;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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