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春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7至2019年测速卡口系统和闯红灯自动抓拍系统维护更正公告
项目名称:2017至2019年测速卡口系统和闯红灯自动抓拍系统维护
项目编号:XSCGYC2017095
一、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蒋、张小姐
项目联系电话:0595-28679988
二、原公告名称及地址时间等:
首次公告日期:2017年04月14日
本次变更日期:2017年04月28日
原公告项目名称:2017至2019年测速卡口系统和闯红灯自动抓拍系统维护
原公告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宝洲路灯星运输大队九楼
三、更正事项、内容:
各潜在投标供应商:
一、接采购人通知,现对XSCGYC2017095/2017至2019年测速卡口系统和闯红灯自动抓拍系统维护招标文件商务考评作如下修改:
原商务考评内容 | 修改后 |
(2)投标供应商所投测速雷达生产厂家具有省级(含)以上人民政府或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证书的,得2分。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未提供的,不得分。 | 删除 |
(3)投标供应商所投测速雷达生产厂家具有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得1分。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未提供的,不得分。 | 删除 |
(1) 所投高清智能抓拍摄像机生产厂家具有省级科学技术厅、财政厅、税务局等省级行政部门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的,得1分。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未提供的,不得分。 | 所投高清智能抓拍摄像机生产厂家具有省级科学技术厅、财政厅、税务局等省级行政部门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的,得3分。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未提供的,不得分。 |
4、本地化服务(满分2分): 投标供应商公司在福建省,或在福建省设有分公司作为售后服务机构并提供合法、有效证明资料的,得2分。投标供应商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未提供的,不得分。
| 4、本地化服务(满分3分): 投标供应商公司在福建省,或在福建省设有分公司作为售后服务机构并提供合法、有效证明资料的,得3分。投标供应商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未提供的,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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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招标文件的其它内容不变。
3、招标文件购买时间顺延到2017年05月08日止
本项目原定开标时间:2017年05月08日上午09:30时(北京时间),现将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延期到2017年05月18日上午09:30时(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保证金时间顺延到2017年05月17日上午09:30时(北京时间)。
二、招标文件中涉及上述修改内容的,以本补充通知为准。
三、根据政府采购法和本招标文件的规定,本补充通知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对投标供应商具有约束力。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张小姐、蒋小姐,联系电话:0595-28679988,传真:0595-28252555,邮编 362000。采购单位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13906997069。
特此通知!
福建鑫盛招标有限公司
二0一七年四月二十八日
四、其它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永春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采购单位地址:泉州市永春县桃城镇桃溪中区200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陈先生 13906997069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福建鑫盛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宝洲路灯星运输大队九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蒋、张小姐 0595-286799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