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江市财政局2017年临江市村级路灯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项目名称:2017年临江市村级路灯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JLHF[2017]-4-2LDCG
一、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科长
项目联系电话:0439-5224242
二、原公告名称及地址时间等:
首次公告日期:2017年04月25日
本次变更日期:2017年04月25日
原公告项目名称:2017年临江市村级路灯采购项目
原公告地址:长春市建设街与西中华路交汇处宜家国际公寓A座806室
三、更正事项、内容:
2017年临江市村级路灯采购项目变更公告
项目名称:2017年临江市村级路灯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JLHF[2017]-4-2LDCG
原招标公告第七条:
七、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2017年5月18日上午9:30时。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长春市建设街与西中华路交汇处宜家国际公寓A座806室
现变更为:
七、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2017年5月19日上午9:30时。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长春市建设街与西中华路交汇处宜家国际公寓A座806室
吉林省华发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4月25日
四、其它补充事宜:
2017年临江市村级路灯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项目编号:JLHF[2017]-4-2LDCG
吉林省华发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临江市财政局的委托,对2017年临江市村级路灯采购项目(任务通知书编号:2017006号)进行公开招标,资金来源为专项资金。现欢迎合格投标单位参与投标。
一、项目名称:2017年临江市村级路灯采购项目
二、招标编号:JLHF[2017]-4-2LDCG
三、货物需求:详细参数见招标文件
四、项目简要说明
4.1总投资额:154.4万元;
4.2交货地点:临江市各行政村;
4.3供货期:签订合同后20日内;
4.4质保期要求:三年;
4.5质量要求:所有产品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标准。
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和应商须在工商行政主管机关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供应商必须是具备生产能力的厂家,有能力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完整的服务;
2、投标人必须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具备合同履行能力,且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企业财务状况,照章纳税,无违法经营记录;
3、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及有效的安全考核证书;技术负责人需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4、投标人应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令和条例;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供应商的将被拒绝;
7、投标人在吉林省地区必须设有售后服务机构,提供房产证或租房协议或营业执照。
8、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六、购买招标文件的条件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4月25日至2017年5月2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 13:30-16:00持“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开户许可证、资质证书副本、项目经理证《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技术负责人(中级及以上职称证)、施工员证书、质检员证书、安全员证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吉林省地区设有售后服务机构的证明材料(房产证或租房协议或营业执照。)”以上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以上报名材料缺一不可,到招标代理机构登记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报名资料仅限于购买招标文件,最终评审结果以评标委员会的评审结果为准。)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套(人民币),售后不退。
七、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2017年5月19日上午9:30时。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长春市建设街与西中华路交汇处宜家国际公寓A座806室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东亚经贸新闻》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临江市财政局
联系人:刘科长
电 话:0439-5224242
地 址:临江市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华发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牛工
电 话:0431-88520058
地 址:长春市建设街与西中华路交汇宜家国际公寓A座807室
2017年4月25日
五、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临江市财政局
采购单位地址:临江市财政局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刘科长 0439-5224242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吉林省华发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长春市建设街与西中华路交汇宜家国际公寓A座806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牛工0431-88520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