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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阳市第一中学实验室设备及部分仪器设施更正公告莱阳政采[阳光]货物201759

作者: 发布于:2017-04-21 15:12: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莱阳市第一中学实验室设备及部分仪器设施更正公告

一、项目名称:实验室设备及部分仪器设施

二、项目编号:莱阳政采[阳光]货物201759

三、首次公告日期:2017年4月20日

四、投标截止日期:2017年5月11日

五、变更内容

原采购信息内容:

1、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包号

项目名称

资格要求

预算金额

(万元)

1

实验室设备及部分仪器设施

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投标人必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合法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须涵盖本次采购内容;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上年度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负责查询);

(6)若为代理商,须具有数据采集器、声波传感器、光电测距计时实验器、机械能守恒实验器、学科资源应用平台、教师主控电源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6.6

2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7年5月11日9:00至9:30(北京时间)

3、开标时间:2017年5月11日9:30(北京时间)

变更为:

1、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包号

项目名称

资格要求

预算金额

(万元)

1

实验室设备及部分仪器设施

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投标人必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合法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须涵盖本次采购内容;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上年度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负责查询);

(6)若为代理商,须具有数据采集器、声波传感器、光电计时测距实验器、机械能守恒实验器、学科资源应用平台、教师主控电源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6.6

2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7年5月16日9:00至9:30(北京时间)

3、开标时间:2017年5月16日9:30(北京时间)

六、联系方式

1、招标人:莱阳市第一中学

地址:莱阳市旌阳路25号

联系人:宋吉松           联系方式:0535-7335011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阳光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烟台市莱山区迎春大街169号飞龙天润大厦608室

联系人:徐萌、刘政       

联系方式:0535-6729608-80

附件:公开招标文件

 

发 布 人:山东阳光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7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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